[問題] 海外所得節稅規劃

看板tax作者 (阿肥)時間14年前 (2010/03/01 16:5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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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台灣一A企業社之負責人 民國99年赴中國某B公司擔任短期顧問(一年期) 顧問薪資以美元計價,言明一個月9000 USD(中國稅後) 每月匯回台灣之銀行帳戶 某甲在台灣另有其他所得,但整年度合併後不超過NTD 500,000 請問,某甲以及A企業社該如何做節稅規劃? 已爬文 但對海外所得未超過600萬及基本所得還是不懂 以上謝謝諸位達人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0.77

03/01 19:24, , 1F
某甲是台灣人嗎?如果是的話 把台灣和大陸所得合併申報即可
03/01 19:24, 1F

03/01 19:24, , 2F
大陸是中華民國領土 大陸所得不是海外所得(勿戰政治)
03/01 19:24, 2F

03/02 14:23, , 3F
是的,某甲為台灣人。謝謝你的回覆
03/02 14:23, 3F

03/02 14:39, , 4F
不過還是有節費的方法,.
03/02 14:3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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