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寄行(靠行)計程車/個人經營計程車之課稅

看板tax作者 (曼)時間15年前 (2009/05/17 00:4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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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寄行計程車駕駛人如何課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詢問97年度寄行計程車駕駛人, 應該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等相關問題,該局說明如下: 寄行計程車駕駛人之課稅方式有2種: ﹙一﹚選擇依財政部84年4月24日台財稅第841618025號函釋規定,比照個人 經營計程車客運之課稅方式辦理者,無須辦理營業登記,不課營業稅及營利 事業所得稅,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營業額標準,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 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之純益率核算其營利所得,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二﹚選擇依財政部71年12月10日台財稅第38935號函釋規定辦理者,由接受 靠行車輛之公司或行號,列報寄行計程車駕駛人之薪資,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補充:即依靠行的公司開立之扣繳憑單申報.) 該局指出,若選擇第(一)種方法課稅, 計程車排氣量不超過2,000CC者,97年度應申報營利所得9,271元 【每月查定銷售額38,630元×12(個月)×2% (計程車客運業擴大書審純益率)】; 計程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上者,則應申報營利所得9,444元 【每月查定銷售額39,350元×12(個月)×2% (計程車客運業擴大書審純益率)】。 該局籲請寄行計程車駕駛人注意,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 自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申報,請依規定申報營利或薪資所得, 以免漏報遭補稅處罰。 〈聯絡人:萬華稽徵所張股長;電話23042270分機300〉 來源: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5193&ctNode=10708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最愛的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cookclub-煮廚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70.179

05/17 00:45, , 1F
靠行 <--是比較通俗的說法,補至標題.
05/17 00:45, 1F
※ 編輯: ivysky 來自: 114.137.70.179 (05/17 00:57)

05/10 20:11, , 2F
挖行
05/10 20:1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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