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的問題

看板tax作者 (sam)時間15年前 (2009/03/29 20:56),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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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過文,但是還是沒有很了解! 請問報稅時我要使用列舉扣除, 我本身已經有保險要扣除,假如是24000, 那請問我如果要申報扶養我爸媽, 他們要保險時,要保人是不是要填他們自己呢?或是填我也可以呢?? 還是要保人填我,然後被保險人填他們就行好了呢? 因為要保人是繳錢的人,如果填我自己, 那我原來就有保險24000的了, 是不是我爸媽的保險就不能再列舉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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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保險費每人列舉24000是以"被保險人"做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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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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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我本身已經有保險,被保險是我自己~那我爸媽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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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要保人也是寫我,被保險人寫他們,這樣也是能列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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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保險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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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只要把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寫爸媽就好了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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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單上面寫的要保人為主...不是你想寫誰就寫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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