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卡奴負債 薪水被執行扣還之款 列入所得?

看板tax作者 (沒有如果..)時間15年前 (2009/03/13 22:22),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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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是卡奴,被銀行強制每個月扣薪水的三分之一 請問這三分之一被扣的錢可以列舉嗎? 因為國稅局的立場好像不知他有被扣 而是以總收入來認定,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舉証呢?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39.111

03/13 22:31, , 1F
這是他的收入沒錯阿...有收入就要報稅..不會因為是卡奴就不用
03/13 22:31, 1F

03/13 22:31, , 2F
不是說不要報稅 而是說那些被扣的錢可不可以列舉
03/13 22:31, 2F

03/13 22:33, , 3F
為啥要列舉?...那是他的支出...如果可以就不公平了
03/13 22:33, 3F

03/13 23:57, , 4F
銀行拿的錢 是從你的"所得"中拿的 當然要繳稅阿 若然
03/13 23:57, 4F

03/13 23:58, , 5F
國家幫卡奴還債 不就變相鼓勵個人負債@@?
03/13 23:58, 5F

03/14 15:09, , 6F
薪資被執行償債,實際上仍是工作所得,當然還是列入所得.
03/14 15:09, 6F

03/14 23:04, , 7F
卡奴欠銀行錢,國家幫忙先收替你繳,你繳信用卡錢也列舉?
03/14 23:0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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