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其他親屬被剔除 判定原則

看板tax作者 (我要夏日晚風..)時間15年前 (2009/02/05 21: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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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hyter (我要夏日晚風..)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國稅局上班 或者熟悉報稅問題的會記師 時間: Thu Feb 5 20:39:57 2009 因為家裡報所得稅 被判定需要補稅 有以下問題想請問: 1.現在收到補繳稅單!(繳費日期 2/11~2/20) 是否還能補資料 以利通過查核 2.因為有申報大哥的兒女 為何會被判定不符合! 去年(報稅前)遷移戶口 所以不同戶的關係嗎? 大哥(以大嫂名義)有開店 跟要申報營業稅 有衝突嗎? 3.現在補扶養其他親屬切結書 請大哥或大嫂同意確認 是否還有機會不用補稅 以上 感謝各位分享 大家順便推 退 /補 稅 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53.81

02/05 20:42,
PTT有稅的版唷 你可以去問問看
02/05 20: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53.81

02/05 21:07, , 1F
請致電給管區才會知道被剔除的原因...
02/05 21:07, 1F

02/06 01:01, , 2F
沒有附扶養切結書當然會被踢掉,而且你大哥大嫂所得不能
02/06 01:01, 2F

02/06 01:03, , 3F
太高,所得太高會被認定他們有扶養的能力
02/06 01:03, 3F
文章代碼(AID): #19YkEE8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