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其他親屬被剔除 判定原則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hyter (我要夏日晚風..)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國稅局上班 或者熟悉報稅問題的會記師
時間: Thu Feb 5 20:39:57 2009
因為家裡報所得稅
被判定需要補稅 有以下問題想請問:
1.現在收到補繳稅單!(繳費日期 2/11~2/20)
是否還能補資料 以利通過查核
2.因為有申報大哥的兒女 為何會被判定不符合!
去年(報稅前)遷移戶口 所以不同戶的關係嗎?
大哥(以大嫂名義)有開店 跟要申報營業稅 有衝突嗎?
3.現在補扶養其他親屬切結書 請大哥或大嫂同意確認
是否還有機會不用補稅
以上 感謝各位分享
大家順便推 退 /補 稅 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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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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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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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1:0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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