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學校工讀被扶養但合併申報
各位好,
剛剛接到我媽的電話,
說去年度在大學打工的錢,
因為我爸把我列為撫養人合併申報,
所以讓我爸雖然省了撫養在學子女77,000元
但我爸自己還要多繳一筆15,000的稅金。
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我記得去年就有收到要多繳稅的單子,
所以就有上PTT看了一下稅法和回文,
依稀有看到說在學校工讀的錢不用繳稅(有誤請糾正)
而且個人不是還有78,000的特別扣除額?
我去年總收入也才四萬多......
現在重點在於,
因為先前學校有宿舍保證金1000元退錢,
另外我和同學在學校兼一份工,匯到我戶頭再提部分現金給他,
學校都把它們算為我的薪資報給國稅局,
現在我媽就把這筆帳算到我頭上啦>"<
所以現在要麻煩版上的稅務神人幫忙看一下,
是否我的額外工讀收入,
真要讓我們家多出一萬五的稅,
而沒有辦法避掉呢?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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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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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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