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匯差課稅的問題?

看板tax作者 (貓王)時間15年前 (2008/10/17 09: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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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外幣匯差需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這個匯差應該是當把外幣換成台幣跟原先購入成本的差額 可是外幣投資往往交易頻繁,當不停的短線進出賺取價差時 可能連投資人也無法確定自己的成本是多少 何況每次購入的成本可能都不一樣 該用LIFO,FIFO還是weighted average來計算交易的成本? 且若投資人由外幣帳戶提領外幣現鈔時 可能是當時存入一百萬美元現在也提領一百萬美元 照理來說應該不能認定他有財產交易所得 若投資人提領外幣現鈔後至其他銀行換取台幣 或由其他人代替他將外幣換回台幣 這個動作應該也沒辦法去對他課稅 (主要貨幣的現金與即期差價不大,當匯差獲利大時應可cover) 這樣匯差課稅有辦法課得到稅嗎? 就算期待納稅義務人自己誠實申報 那到底要如何計算匯差收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61.103 Ayreon:轉錄至看板 ForeignEX 10/1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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