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換房子 賠可扣抵 賺可退稅

看板tax作者 (來問問題)時間16年前 (2008/05/21 13:17),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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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8147w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如果你去年換房子,今年報稅除了要注意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貸款買房子則有房貸利息 支出可以扣除。不管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申請重購退稅,不要忘了這項優惠。 民眾如果是首購族,貸款買房子依稅法規定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列報扣除,必須先扣掉27萬 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剩下的餘額才能列報,每戶申報上限30 萬元。 比方說,李先生去年房貸利息支出50萬元,全戶利息所得10萬元,李先生今年列報房貸利 息支出扣除時,原本應可扣除40萬元(50萬-10萬),但因為房貸利息扣除上限為30萬元 ,因此李先生只能列報30萬元扣除額。 賣屋族只要能夠提出成本證明和賣價,賠錢賣可以列報財產交易損失,扣抵往後3年的財 產交易所得額;賣房子賺了錢,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財稅官員說,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根據實際成本和賣價核時列報,另一 種則是參考財政部訂出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在財政部公布的標準中,台北市計算標準最高,是房屋評定現值X29%,比上年度調高4個 百分點,高雄市也從18%微升到19%,調幅最大的是台北縣的縣轄市,從原本的10%升到16% ;其他地方計算標準維持不變。 換屋族則不要忘了有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優惠。財稅官員提醒,申請重購退稅必須符合一 定條件限制,包括在出售並完成移轉兩年內重購;出售或重購的房子以納稅人或配偶名義 登記;本人、配偶或扶養親屬在申報年度有設籍;出售前一年未出租或營業用。最重要的 是,新屋重購價格要比舊屋賣價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3.84

05/21 13:18, , 1F
新聞來源要附哦... :)
05/21 13:18, 1F
※ 編輯: yanan0413 來自: 61.227.133.84 (05/21 13:20)

05/22 13:40, , 2F
那請問賣房子弟((它還有貸款ING)也沒買房子 那也可
05/22 13:40, 2F

05/22 13:41, , 3F
報財產損失嗎@@ 但名下是雙親的 我扶養他們..
05/22 13:41, 3F

10/10 16:08, , 4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6:0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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