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於健保費繳納證明?

看板tax作者 (微笑*希望)時間16年前 (2008/05/01 18: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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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目前報稅選擇列舉扣除額 需要96年的健保費支出 不過使用自然人憑證所查出來的金額為"3000多元" (說明一:係台端0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鄉鎮市區公所以第6類身分投保或 其他以個人身分核計保險費之實際繳納金額。) 與工會所給的健保費收據金額不同為"9000多元" (因為原先是在區公所加保健保,找到工作之後是由工會加保健保) Q1:是否因為先後加保單位不同,所以會有兩種不同健保費支出金額? Q2:報稅用的健保費金額是不是將這兩項金額加起來即可?還是依據工會所給的收據報稅? 感謝各位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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