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貸款人不是屋主

看板tax作者 (翠   )時間16年前 (2008/04/24 14:0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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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想用列舉扣除額來報稅,遇到這個問題: 我們家的自用住宅是老公的名下所有(先買公公的名字再過戶給老公) 但是當初貸款時因公婆說老公要上班、上課(買的時候他還是學生) 如果要換約還是要辦什麼手續的話,要親自跑銀行不方便 所以貸款是貸公公的名字(其實錢也是公公繳的) 這樣貸款的利息我們可以申報列舉扣除嗎?(因貸款人不是屋主,而是屋主的爸爸) 懇請版上的高手們解答我的疑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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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規定在本板9191篇內文有,我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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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公被你們申報扶養+其他條件符合,就可以列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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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公公的所得比我們夫妻二人加起來還高.... 所以應該是沒辦法申報扶養他了...... 而且不可能轉換貸款人 (因為用公公的名字去貸款利率也比較低,用老公的身份去貸利率就沒這麼好了) 其實A大那篇我也有看過(去年我就研究過了),內容我節錄於下 但是沒寫到貸款人不是屋主的情形。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的利息支出ZK,應符合下列各要件: 1.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對啊!房屋在老公名下,納稅義務人也是他 2.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96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以戶口名簿影本為證), 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這點也沒有問題 3.取具96年度支付該借款的利息單據正本。 這也可以請銀行開立 4.如屬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始可列報。 5.二個門牌的房屋打通者,僅能選擇其中一屋列報。 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ZD後的餘額,申報扣除,每年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元, 即 0 ≦ 當年支付房貸利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300,000元。 ※ 編輯: cooltracy 來自: 220.134.233.158 (04/24 20:27) ※ 編輯: cooltracy 來自: 220.134.233.158 (04/2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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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本上房貸是妳公公在繳、貸款人也是妳公公,妳先生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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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只是掛名(實質上這算是贈與),你們夫妻不能申報"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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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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