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急!! 父母給子女的贈與...

看板tax作者 (有捨才有得)時間16年前 (2008/03/05 20:05), 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大家: (父母都健在) 三年前爸爸幫哥哥拿80萬去標會 本月初, 爸爸匯200萬給妹妹, 且當天又匯100萬還哥哥. 回家後發現, 父母給子女的免稅額共222萬/每年. 200+100=300 似乎超出了每年的免稅額度. 如果爸爸隔天去哥哥的戶頭領出100萬, 然後再存入自己的戶頭, 會不會被補繳稅款? 有沒有補救的辦法? 匯款時行員好像疏忽了...Orz PS. 目前還沒有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27.171

03/05 21:58, , 1F
每人可以給111萬每年,所以妹妹給太多哥哥沒問題
03/05 21:58, 1F

03/05 22:00, , 2F
若是都成年,備查到機率低,不過還是建議妹妹的匯回去
03/05 22:00, 2F

03/05 22:01, , 3F
不然就是爸爸匯給媽媽一百,媽媽在給妹妹 就沒問題了
03/05 22:01, 3F

03/05 22:02, , 4F
因為夫妻贈與免稅,但是要保留資金流向紀錄喔.要舉證
03/05 22:02, 4F

03/05 22:27, , 5F
妹妹已成年好久囉~去年也是有收到爸爸匯200,但沒接到補稅.
03/05 22:27, 5F

03/05 22:28, , 6F
當時的行員說,只要不要超過222,且配偶健在,國稅局不會去查
03/05 22:28, 6F

03/05 22:29, , 7F
現在比較棘手的是300, 希望不要接到補稅單才好. @@
03/05 22:29, 7F

03/05 22:57, , 8F
解決方法:叫你哥今年結婚吧!
03/05 22:57, 8F

03/06 00:10, , 9F
不會啦 被查到之前 沒事 只要說臨時界的周轉就好
03/06 00:10, 9F

03/06 00:10, , 10F
被查到再轉回或說借的 應該他們就不相信了
03/06 00:10, 10F

03/06 00:12, , 11F
且實質贈與行為後30內申報... 你不到30日就迴轉 應該沒問題
03/06 00:12, 11F

03/06 10:42, , 12F
發單調查前(調查基準日前)匯回就可以,用匯款別提領現金
03/06 10:42, 12F

03/17 15:45, , 13F
不是妺或兄給太多 是爸媽只能給222拉
03/17 15:45, 13F

03/17 15:46, , 14F
222要全給妹不給兄也是OK的
03/17 15:46, 14F
文章代碼(AID): #17peoD_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