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健保V.S.所得稅?

看板tax作者 (快樂靠自己)時間16年前 (2007/11/20 12:3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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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想要請教一個問題 我的同學今年七月自研究所畢業後留在學校擔任教授的專案助理 也有在外面的補習班兼差當老師 原本都相安無事 昨天晚上 我同學突然接到補習班打來的電話 跟他要了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戶籍地址 說是很緊急 今天要送件 我同學問他是否作為報稅用 對方回答說是 問題來了... Q1 雇主不需要身份證影本或證件之類的就可以申報薪資嗎? 我同學說他每次領薪對方都是以支票支付,並沒有簽名或是收據之類的 也沒有薪資條 那雇主要如何申報支付薪資咧? Q2 每個月的20號,是什麼所得稅之類的申報期限嗎? 為什麼這麼緊急啊? Q3 雖然說有領雇主的薪水,雇主理應可以申報薪資支出 但是打工也是有風險的啊 雇主不需要幫兼職的老師保勞健保、提撥6%的退休金嗎? 如果不用卻可以報薪資支出,感覺好像資方只有權力沒有義務 有失公平正義 ----- 問題有點多,感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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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以前拿演講費的經驗,Q1是只需要資料即可,不用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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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不太懂?不過應該是這個月是公司會計年度作帳的最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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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吧,所以才會這個時候跟他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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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勞保可能要(健保看是否有在其他地方保),應該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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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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