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聯合報案例的記者

看板tax作者 (DHL真是個懶惰的運輸業~~)時間18年前 (2006/04/25 13:28), 編輯推噓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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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 聯合報記者被罰要交三萬 因為不肯提出來源證據... 聯合報說會幫該記者付錢 我想問的是...聯合報會以何種名義支付錢? 直接給記者錢,然後報薪資,然後記者自己報稅,還是? 法院罰的愈重(可連續處罰),聯合報記者交的愈多...隔年稅單 薪資就愈多? 我一直的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67.169

04/25 14:06, , 1F
是有這個可能XD
04/25 14:06, 1F

04/25 14:20, , 2F
小弟能想到兩種推論方式, 但是結論都相同: 都是該記者的薪
04/25 14:20, 2F

04/25 14:21, , 3F
資所得.. 更正: 都是記者的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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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4:21, , 4F
第一種是: 無償為他人免除 (公法上) 之債務, 以贈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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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4:22, , 5F
第二種是: 這是為工作而給付, 所以是記者的薪資所得
04/25 14:22, 5F

04/25 14:44, , 6F
兩種記者都要繳所得稅,差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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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6:36, , 7F
記者除了薪資所得,報社也會以稿費做為所得項目吧?18萬免稅
04/25 16:36, 7F

04/25 16:57, , 8F
我猜這種循環性所得,不會被適用稿費。
04/25 16:57, 8F

04/25 21:28, , 9F
印象中,記者沒有18萬免稅,只有自由作家才有
04/25 21:28, 9F

04/26 00:04, , 10F
循環性所得是指"經常出現"的代墊罰款嗎?
04/26 00:04, 10F

04/26 00:04, , 11F
我是指記者的所得沒有適用18萬,也就是離題了XD
04/26 00:04, 11F

04/26 00:16, , 12F
不是,因為本案法官可以連續罰款,但報社會一直出錢
04/26 00:16, 12F
文章代碼(AID): #14JRDn3w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