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於所得稅的計算

看板tax作者 (開張六給他)時間20年前 (2006/01/10 02: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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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季來到 大家都紛紛跳出來問問題了....(汗顏) 言歸正傳 我想請問關於所得稅法的問題: 假設扣掉"免稅額""扣除額"等數額 我的"所得淨額"為70萬 那照所得稅法第五條II-二的規定 "超過三十萬至八十萬者,課徵一萬八千元,加超過三十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十三" 我所應該繳的稅是18,000+(70-30)x13%這樣子嗎? 還是同學筆記寫的直接70萬x13%這樣來計算?(滿疑惑的) 另外 假設甲出租房屋收入100,000 寫道扣除成本費用43%方得實際所得57,000(題目未提成本費用多少) 法條依據是....? 希望各位大俠能為我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49.6 ※ 編輯: jam5 來自: 61.56.149.6 (01/10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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