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個與贈與稅有關的問題...

看板tax作者 (fly in the night)時間19年前 (2005/08/10 23:1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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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的各位前輩, 贈與稅的課徵標準是 「在一年內移轉總額達一百萬元以上」, 那如果在這一年中,錢是在兩個人帳戶之間流通, 例如A匯入B的帳戶兩百萬元, 而後B又匯回A帳戶一百萬元, 那這樣的行為是否達到課徵贈與稅的標準呢? 假如上面的行為需要課征贈與稅的話, 那究竟是以A匯入時的兩百萬來徵收贈與稅, 還是有其他的計算方式呢? 請前輩不吝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182.230

59.112.197.117 08/11, , 1F
不用贈與稅… 如果舉不出證據還一百萬才需繳稅
59.112.197.117 08/11, 1F

218.167.185.77 08/11, , 2F
錢匯來匯去不代表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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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7.185.77 08/11, , 3F
贈與行為應該要符合民法上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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