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房租申報

看板tax作者 (朝顏)時間19年前 (2005/07/24 01:3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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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若房屋登記在A的名下 但匯入的銀行帳號是B的名字 報綜合所得稅時 可以用B的名義申報嗎? 然後再給房客署名是B的收據 (A與B是兄弟姊妹的關係) 補充一下 報稅時,是不是房客報房租支出 然後有人報房租收入(實際上也是有匯入的事實) 可以打平就可以了呢? 不知道國稅局是怎樣對帳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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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行吧,法律上那是A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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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就變成出租他人之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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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他人之屋會發生什麼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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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dica 來自: 220.139.38.119 (07/26 01:29) ※ 編輯: Pudica 來自: 220.139.38.119 (07/2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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