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有所得 我想扶養媽媽 那夫妻分開報可以嗎?

看板tax作者 (God bless Taiwan)時間19年前 (2005/05/18 14:40),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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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父親滿六十無薪資所得 但有一些股利所得且超過免稅額 母親未滿六十 但有殘障手冊符合無謀生能力 爬了文之後 有人提到 只要夫妻其中一人符合被撫養資格 就可分開申報 所以我爸自己報 我撫養我媽 這樣是沒錯的是嗎? 因為這樣算起來繳最少的稅 那用報稅軟體申報我爸時 配偶欄要怎辦? 空下來嗎? 打電話去問國稅局 她們也一副不太清楚的樣子 只跟我堅持"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 我都把我的情形講給他們聽了 還是一副聽不進去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2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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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意思是,你爸媽不能分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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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15.144.157 05/18, , 2F
可以 夫妻合併申報的例外就是 其中一個被晚輩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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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這種問題要問賦稅署 基本上我覺得國稅局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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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擔當 都不太敢回答這類的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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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的確是這樣 她們回答問題就是畏畏縮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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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斷我的話不讓我說完 問他們說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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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嗎 又一副不敢回答深怕背書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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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YkDty_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