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戶 可申報減稅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911豪雨成災加上輕颱海馬來襲,已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財政部提醒
民眾,包括房屋淹水、愛車泡水,檢具證明文件後,就可以申報減稅。
財政部已要求全國稅捐機關,將輔導災區納稅人申報災害損失,列為優先處理業務,受災
納稅人可以請求稅捐機關就近協助。
財政部表示,受災民眾或企業可以減免的稅捐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地價稅、房屋稅、菸
酒稅、使用牌照稅和貨物稅等七類,只要注意相關申報規定,就可透過減稅緩減受災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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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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