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臺北市1歲幼童活活被凌虐致死已刪文

看板talk作者 (= =)時間2月前 (2024/03/12 01:25), 編輯推噓-1(012)
留言3則, 2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嗯 這個虐童手法,跟我之前發文提出的虐狗手法好像喔~~~ 反正那種1歲幼童,就跟貓狗一樣對這個社會毫無貢獻, 沒貢獻的東西本來就不配享有任何權利跟法律的保護, 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善人有貢獻的人, 不是用來保護什麼貓狗什麼1歲幼童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台灣政府不只應該廢除動物保護法,還應該要廢除兒少法, 以後法律規定只保護有大學學歷者,只有拿到大學學歷 才有資格接受享有法律保護資格的審查,審查的方式很簡單, 只有滿18歲的好人善人對社會有貢獻之人,享有被法律保護之資格。 其他東西不受任何法律保護,可以被任意對待任意凌虐~~ 什麼貓狗?什麼1歲幼童?通通給我抓去殺乾淨殺光光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3.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710177915.A.734.html

03/12 01:30, 2月前 , 1F
每個有貢獻的人都當過一歲的幼童,你也是。敢問您在不
03/12 01:30, 1F

03/12 01:30, 2月前 , 2F
保護一歲幼童的大原則下,是如何活下來的呢?
03/12 01:30, 2F

03/12 03:50, 2月前 , 3F
果然
03/12 03:50, 3F
文章代碼(AID): #1bxpvxSq (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