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最近一些非正式場合要留姓名的
我都會留我自己覺得想要的名字
就是不留本名了
主要是我還蠻喜歡那個我自己取的名字的字的樣子
我覺得很好寫 整體字型又很好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0.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630644091.A.9BF.html
推
09/03 14:21,
2年前
, 1F
09/03 14:21,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2824 之 10998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