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女板

看板talk作者 (cellr)時間2年前 (2021/07/18 15:17), 編輯推噓-1(230)
留言5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46/51 (看更多)
※ 引述《SaChiA5566 (煞氣ㄟ5566)》之銘言: : 我幫他拉票 : 是我認人不清 : 賴對話不能當成證據 : 他覺得這樣不對 : 他當時就可以跟我溝通不要這樣 : 而不是偷偷想要怎樣 : 我老實説 : 沒要幫企鵝拉票的話 : 我穩贏的,少一個人跟我搶名額 : 我只要50票就當選了 : 而不是為了要幫他,被人洗臉 : 多少人説不投他洗我臉的? : 就是為了要幫他 : 賠上我的清白 你都說穩贏了是要搶什麼名額? 找自己人當? : 妳曾説過如果小組長判合法 : 那就沒爭議 : 群組長當時判有效 : 你現在就改口了 所以小組長或群組長你不服嗎 我想你也不會上訴啊 都說有證據了還在那邊 : 不用企圖替誰洗白 : 我知道你們人多 : 以後我不會再去女板 : 這樣不就好了?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沒有人逼你不要去 不用在這邊立旗 : 加很多女板友賴 : 有很多是之前bg板自己寫給我信的 : 在女板的並不多 : 請你不要在那邊亂編故事 那你有沒有這這些人去女板投你票 什麼叫在女板的並不多 而且她們為什麼要給你LINE 你有沒有主動要過 : 今年我的確有被一個女生騙砲 : 這你們其實也都知道不是嗎? : 今年到現在我也就只有做那一次 : 都對方約的 : 約我吃飯約我去她家 : 2月在汪踢認識的 : 我本來就很多人寫信給我加我 : 男女都有 : 不需要去講什麼 : 加個賴怎麼了嗎? : 講的好像我怎樣一樣 那我加板友的IG又怎麼了嗎 你還跑去申訴我耶 笑死 加個IG怎麼了嗎? 講的好像我怎樣一樣 : 多的是女生自己要加我 : 我已經拒絕很多人了 : 事情離妳這篇差太遠 : 我以為72可信,所以跟他説我幫他拉了40票,他只要再20票就會贏 : 事實上我本來就只想做一任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沒有人逼你做 不用在這邊立旗 : 板主這個位子不能約砲 : 很不方便真的 : 我現在不是板主了 : 不用拒絕女生了 恭喜你可以約砲了 反正不是板主就什麼都不是 行為也不會被放大檢視 愛怎麼約就怎麼約 你多的是金錢跟時間不是嗎 : 誰真的認真用心管板 : 我問心無愧 : 想要好好把板管好 : 卻變這樣 : 我信錯人,害到真正的朋友 : 不是為了怕他不上 : 我根本不會被説什麼是匯選 : 我就算説倍數以報也是私下的 : 有我承認 所以你就一直強調你沒有公開拉票 沒有在那個群組拉票過 私下拉的比誰還嚴重 還好GM說拉票不算違法 一直在玩文字遊戲嘛 欸 啊我拉票你就說我得位不正 我違反了憂鬱症板哪條板規的說看看 小組長都說我沒問題了你在孳孳歪歪什麼 你還是第一個跳出來挺我的 是不是又看走眼了 你怎麼一直看走眼啊 : 妳們公開站內信是防礙秘密罪 : 有人有公開過 那就提告吧 講那麼多 : 做人真的不要太過份 : z板友是直接在板上説要贊助一萬p : 這才是公然在賄選 : 我當時卻是好意提醒他 : 不然我備分下來不就好了? : 他的參選文也不合規定 : 我提醒他要改的 : 我不提醒他,直接等時間到説他格式不符不是更簡單? 好棒棒 : 少在那邊説什麼72看不下去我灌票 : 板主投票 : 社群站內信拉票多的是 : 公然説要贊助賄選的你們説還沒讚助所以不違 : 我説倍數以報我投了嗎? : 沒有阿 : 那為什麼我就違? : 你們不是雙標? 沒做當然不違啊 你可以退文沒有發文的人嗎 你都說「社群站內信拉票多的是」 那你一直重複沒有在某個群組拉票幹麻 避規的太明顯了吧 拉票本來就不可恥 可恥的是用自己的思維去判斷別人違規 你私下拉票是事實 GM也還你公道了 就不要再裝清白了 還什麼選舉一定穩贏的 不拉票會上再來說嘴 看到倍數以報那句我真的笑死 -- 「支持我一生的信念有三:知識、情愛、和對人類無可抑遏的憐憫。」 - 羅素.哲學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8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626592650.A.864.html

07/18 15:21, 2年前 , 1F
他板事務滾好嗎 看了就煩
07/18 15:21, 1F

07/18 15:38, 2年前 , 2F
看得出來P版主記憶力超好, 對病友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07/18 15:38, 2F

07/18 15:39, 2年前 , 3F
看完整串加上回應的感覺:這個一廂情願的程度真是前無古人
07/18 15:39, 3F

07/18 17:43, 2年前 , 4F
關我P事
07/18 17:43, 4F

07/18 19:33, 2年前 , 5F
私人恩怨看了就煩 滾去開房間啦
07/18 19:33, 5F
文章代碼(AID): #1WyzMAXa (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偷可
12
48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6 之 51 篇):
偷可
3
8
偷可
4
4
偷可
17
24
偷可
9
25
偷可
22
54
偷可
8
24
文章代碼(AID): #1WyzMAXa (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