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已回收
※ 引述《violet29129 (鴨鴨是紫羅蘭)》之銘言:
: 對
: 我就是那個賤女人
: 我喜歡上他
: 那時候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 當我陷下去後
: 才發現原來他有女朋友
: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 我陷入了各種懊悔以及自我厭惡
: 我討厭喜歡著你的自己
: 你已經有她了我還喜歡你
: 這不是垃圾是什麼
: 她最後還是發現了那段我還不知道她存在時期的對話
: 現在你是羅密歐而我是一世罪人了
: 我不能否認有過那段對話
: 但要是早知道她的存在
: 撕爛我的嘴我也不會說出口
: 現在說什麼都來不及了
: 除了秒封鎖你的帳號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我不想把事情搞得更複雜
: 我也不想害你又因此受傷
: 從明天開始我會自己消失
: 請當我不存在
: 不要跟我說話好嗎
: 你的一舉一動都狠狠牽動我的心
: 很痛
: 千瘡百孔的傷疤好不容易癒合一點又被你撕開
: 幹
: 怎麼做都不對
: 果然消失是唯一解嗎?
: 美人魚跳進海裡化為泡沫的那個瞬間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情……
在不知道對方有另一半的情況下,
單方面一頭哉進去、一見鍾情,
雙方友達以上,戀人未滿、接近交往,
甚至兩人已經在一起,
如果對方的另一半來理論,
我支持板娘的推文,據實以告。
於理,
我個人覺得不需要產生「害到男生」的想法。
每個人都有隱私權,
我也認為每個人對自己隱私權
都有自己的認定空間,
可以涵蓋很廣,也可以限縮得很小,
取決於自己想或不想主動或被動表達,
例如個人基本資訊、工作類型、產業、
薪水、家人......等。
無論主動或被動,我同意那個男的
不透露「自己有另一半」的事實,
但是在有異性示好的情況下,
這個男的就算不主動告知,
也該用比較委婉、隱諱的方式表示非單身。
退一萬步說這種情況,
當做他粗神經、完全沒有感受到、
甚至他認為「還沒結婚,就沒關係」好了,
縱使他的另一半某天找上門理論,
只要把事情原委一五一十表達清楚,
再加上禮貌性的道歉(註),
如果他的另一半要再爭些什麼
或想坦護那個男的
而只針對善意的追求者,
我覺得這時候也不太需要給好臉色。
註:
我的意思不是因為理虧而道歉,
有時候處理事情,尤其與人有關,
先象徵性、示意性的道歉往往可以起點作用,
不過,前提是對方必須理性且講理。
如果對方蠻橫、霸道而不講理,
我覺得準備密錄器、錄音筆
或有旁人在場比較好,
因為這種人的道理有可能長在拳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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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這種玩家喜歡這種感覺,
被倒追、搞曖昧、欲擒故縱,甚至備胎。
我可以理解且體會不少人一旦陷入感情時,
某種程度而言,無法理智思考,
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必須學習分析繼續追求這種玩家的好與壞,
否則很容易陷入無限迴圈的感情模式而已。
無論單身與否,
玩家通常會與追求者時近時遠,
保持微妙的距離。
以旁觀者的角度,有時候兩人互動像情侶,
有時候又只像普通朋友或同事間的互動,
反而讓追求者身陷大霧之中、摸不著頭緒。
(到底對方今天對我的言行舉止
代表知道或不知道我對他的意思?)
人有百百種,這種咖不分男女,
遇到這種咖,我只想到兩種辦法。
足夠自信、有把握的人,可以跟對方玩玩看。
不想每天鬥智、玩心機,
只要在對方有意無意想搞曖昧時,
給明確的軟釘子碰就好。
如果對方屬於厚臉皮型,
態度依舊或過段時日故態復萌,
挑個適當的時間,
私下直接了當將意思表示清楚(當頭棒喝),
甚至請上司、同事或朋友代為
善意且柔性地轉(警)告,就差不多了。
如果有更好的辦法,快快回文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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