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4.04

看板talk作者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時間8年前 (2016/04/04 23:05), 8年前編輯推噓15(15013)
留言28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總則: (a)、本看板為愛與閃光的偷可板,同時具備溫馨的黑特、就可與表特等功能,是 一個溫馨和諧的聊天性質看板,以「愛」與「閃光」為看板宗旨,基於保障 板友發言與討論的權益,請勿發表與看板宗旨相違之言論或行為。違者板主 群得依情節輕重給予刪文、水桶與退文等處份。 (b)、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出水桶後再犯遭水桶相同類型板規稱為第二次犯或再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退文須兩個以上板主事先同意才能執行 1、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猥褻意淫字句、挑釁語氣、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發現為兩方吵架則兩位使用者皆有可能違規。 1.3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之文章,板主得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一個月以上與退文之處份。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 上限120天 2、灌水文條款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競選門檻等)來衝文章數及P幣之 使用者。 2.2 每天發文限制為5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3 每一id不得連續發文1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4 請勿刻意把同一段說話分開多篇文章發表(尤其是一行文), 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5 請勿發表無意義或缺乏意義之文章,超過五篇則視為惡意灌水,並立即向       ID_Finance檢舉洗文。 關於惡意灌水,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刪除所有文章, 再犯者360天,並劣文退回。 3、請勿發表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新聞算一個字 標點符號不算字 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4、請勿發表廣告文。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劣文退回,再犯者加重至永久水桶。 5、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轉錄站方公告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水桶三個月。 6、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PO文賺錢 初犯水桶一個月,文章劣文退回,再犯者永久水桶。 並即時向ID_Finance檢舉。 7、請勿濫用轉文功能,尤禁止轉發政治文、他板戰文 或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 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8. 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未於文章內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即任意刪推文經當事人檢舉 以此條處理,已宣告則該使用者視同挑釁)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8.1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為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 將水桶半年並退文,此沒有累犯,但還是有分身條款 9、依照站方潛規則,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 凡發言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相關或 他板板主徵選相關等。 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群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10、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一旦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 為同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 違規行為將視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 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執行天數。 ※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 部或組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扣除已執行天數,例:30-12,設定18天) B帳號亦給予30天禁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相同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次累犯,給予15天*2-已執行水桶天數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且違反相同板規, 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B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再加累犯15*2規定-已執行水桶天數 ◎所有判決皆以板主群主觀認定為準 檢舉請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或至檢舉板檢舉 標題 請儘量打上檢舉之ID (2016.02.02) 彙整 板規0 及板規2.1 變為總則 增加累犯計算期間 (2016.04.04) 修改 1 2 3 6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9.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59782352.A.BCD.html

04/04 23:07, , 1F
嗨,小雞板主欸~
04/04 23:07, 1F

04/04 23:08, , 2F
有更改什麼嗎0.0
04/04 23:08, 2F

04/04 23:11, , 3F
其實我看不出來...... (小聲)
04/04 23:11, 3F

04/04 23:13, , 4F
洗錢防治條款?
04/04 23:13, 4F

04/04 23:13, , 5F
小雞老公>////<
04/04 23:13, 5F

04/04 23:14, , 6F
洗錢囧摸好像在說我www
04/04 23:14, 6F

04/04 23:17, , 7F
痾 你有用外掛洗@@?
04/04 23:17, 7F

04/04 23:18, , 8F
沒有欸,我都是發一堆廢文來賺錢
04/04 23:18, 8F

04/04 23:19, , 9F
凱文鷹眼
04/04 23:19, 9F

04/04 23:23, , 10F
後面有寫改那幾條 不過洗錢那個比較明顯
04/04 23:23, 10F

04/04 23:24, , 11F
小雞拔拔出現ㄌ!!!小雞!
04/04 23:24, 11F

04/04 23:29, , 12F
原來如此
04/04 23:29, 12F

04/04 23:30, , 13F
雞雞
04/04 23:30, 13F

04/04 23:30, , 14F
樓上讓我想起海公公
04/04 23:30, 14F

04/04 23:33, , 15F
而我則是想到烤火雞…
04/04 23:33, 15F

04/04 23:57, , 16F
QQ
04/04 23:57, 16F

04/04 23:59, , 17F
凱文不要欺負火雞Σ(゚Д゚;)
04/04 23:59, 17F

04/05 00:08, , 18F
洗錢條款 嘖嘖
04/05 00:08, 18F

04/05 03:34, , 19F
機巴毛類 吃金針菇啦干
04/05 03:34, 19F

04/05 06:19, , 20F
04/05 06:19, 20F

04/05 07:29, , 21F
金針姑姑
04/05 07:29, 21F

04/05 09:28, , 22F
要求禁止沒有閃光的文,發文一定要說:小雞腦公,
04/05 09:28, 22F

04/05 09:28, , 23F
抱抱(肘
04/05 09:28, 23F

04/05 10:14, , 24F
小雞老公只有我能抱!!嗚嗚
04/05 10:14, 24F
※ 編輯: hateOnas (223.137.121.183), 04/06/2016 00:25:18

04/06 19:54, , 25F
雞雞好忠誠
04/06 19:54, 25F

04/06 19:54, , 26F
能家都港動捏 嗚嗚嗚嗚 可是雞桶有一個拖油瓶
04/06 19:54, 26F

04/06 19:55, , 27F
尼願意接受拖油瓶嗎?(y/n)
04/06 19:55, 27F

04/06 19:55, , 28F
而且還附贈金針菇
04/06 19:55, 28F
文章代碼(AID): #1N0eBGlD (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