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4.04
總則:
(a)、本看板為愛與閃光的偷可板,同時具備溫馨的黑特、就可與表特等功能,是
一個溫馨和諧的聊天性質看板,以「愛」與「閃光」為看板宗旨,基於保障
板友發言與討論的權益,請勿發表與看板宗旨相違之言論或行為。違者板主
群得依情節輕重給予刪文、水桶與退文等處份。
(b)、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出水桶後再犯遭水桶相同類型板規稱為第二次犯或再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退文須兩個以上板主事先同意才能執行
1、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猥褻意淫字句、挑釁語氣、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發現為兩方吵架,則兩位使用者皆有可能違規。
1.3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之文章,板主得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一個月以上與退文之處份。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 上限120天
2、灌水文條款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競選門檻等)來衝文章數及P幣之
使用者。
2.2 每天發文限制為5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3 每一id不得連續發文1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4 請勿刻意把同一段說話分開多篇文章發表(尤其是一行文),
違者視為惡意灌水。
2.5 請勿發表無意義或缺乏意義之文章,超過五篇則視為惡意灌水,並立即向
ID_Finance檢舉洗文。
關於惡意灌水,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刪除所有文章,
再犯者360天,並劣文退回。
3、請勿發表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新聞算一個字 標點符號不算字 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4、請勿發表廣告文。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劣文退回,再犯者加重至永久水桶。
5、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轉錄站方公告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水桶三個月。
6、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PO文賺錢。
初犯水桶一個月,文章劣文退回,再犯者永久水桶。
並即時向ID_Finance檢舉。
7、請勿濫用轉文功能,尤禁止轉發政治文、他板戰文
或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 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8. 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未於文章內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即任意刪推文經當事人檢舉
以此條處理,已宣告則該使用者視同挑釁)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8.1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為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
將水桶半年並退文,此沒有累犯,但還是有分身條款
9、依照站方潛規則,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
凡發言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相關或
他板板主徵選相關等。
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群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10、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一旦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
為同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
違規行為將視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
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執行天數。
※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
部或組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扣除已執行天數,例:30-12,設定18天)
B帳號亦給予30天禁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相同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次累犯,給予15天*2-已執行水桶天數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15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3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且違反相同板規,
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
B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2倍計算:30天,再加累犯15*2規定-已執行水桶天數
◎所有判決皆以板主群主觀認定為準
檢舉請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或至檢舉板檢舉
標題 請儘量打上檢舉之ID
(2016.02.02) 彙整 板規0 及板規2.1 變為總則
增加累犯計算期間
(2016.04.04) 修改 1 2 3 6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 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9.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59782352.A.BCD.html
推
04/04 23:07, , 1F
04/04 23:07, 1F
推
04/04 23:08, , 2F
04/04 23:08, 2F
→
04/04 23:11, , 3F
04/04 23:11, 3F
→
04/04 23:13, , 4F
04/04 23:13, 4F
→
04/04 23:13, , 5F
04/04 23:13, 5F
→
04/04 23:14, , 6F
04/04 23:14, 6F
→
04/04 23:17, , 7F
04/04 23:17, 7F
→
04/04 23:18, , 8F
04/04 23:18, 8F
推
04/04 23:19, , 9F
04/04 23:19, 9F
推
04/04 23:23, , 10F
04/04 23:23, 10F
推
04/04 23:24, , 11F
04/04 23:24, 11F
推
04/04 23:29, , 12F
04/04 23:29, 12F
推
04/04 23:30, , 13F
04/04 23:30, 13F
→
04/04 23:30, , 14F
04/04 23:30, 14F
→
04/04 23:33, , 15F
04/04 23:33, 15F
推
04/04 23:57, , 16F
04/04 23:57, 16F
推
04/04 23:59, , 17F
04/04 23:59, 17F
推
04/05 00:08, , 18F
04/05 00:08, 18F
推
04/05 03:34, , 19F
04/05 03:34, 19F
推
04/05 06:19, , 20F
04/05 06:19, 20F
推
04/05 07:29, , 21F
04/05 07:29, 21F
推
04/05 09:28, , 22F
04/05 09:28, 22F
→
04/05 09:28, , 23F
04/05 09:28, 23F
→
04/05 10:14, , 24F
04/05 10:14, 24F
※ 編輯: hateOnas (223.137.121.183), 04/06/2016 00:25:18
推
04/06 19:54, , 25F
04/06 19:54, 25F
→
04/06 19:54, , 26F
04/06 19:54, 26F
→
04/06 19:55, , 27F
04/06 19:55, 27F
→
04/06 19:55, , 28F
04/06 19:55, 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