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板規九一事

看板tajen作者 (Ly 麵條1號)時間14年前 (2010/03/11 18:18), 編輯推噓7(705)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相信最近1941篇的文章 讓大家發現到大仁也是有很多好心人的 但其實礙於之前板規九之規定 9.租屋文請移駕屏東版 這屬於廣告文之一 會刪除 此規定包含買屋 賣屋 看屋 徵室友 買賣租屋處電器產品及私人用品 其實這篇是已經犯了板規的 但是 正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 而且這篇在原PO的用意來說 只是想要讓大家方便而便宜買賣 基於此因 我與丁丁討論過後的結果是 板規九從此廢除 立即生效 但是 範圍只限於大仁學生在大仁校區附近找房子 或者是像1941篇為了方便大家而買賣私人物品 若是是外面的人需要在屏東市區尋找室友等 則不在此限 買賣租屋文 如果不是太超過 版主群們會給大家方便 也請各位多多配合 祝 學期順利 版主 Ly 丁丁 --

03/06 23:00,
放在床邊堆好多 第一頁第六頁第七頁序
03/06 23:00

03/06 23:00,
我永遠都想不到陪我看這書的你會要走
03/06 23:00

03/06 23:01,
不再是不再有現在已經看不到
03/06 23:01

03/06 23:08,
鐵盒的鑰匙孔督進去出不來哭了好久...
03/06 23: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46.12

03/11 19:47, , 1F
Ly版大金玉良言,讓我落淚阿!
03/11 19:47, 1F

03/11 19:48, , 2F
Ly:想不到我被盜帳號也會有人哭出來~ (自我感覺良好阿!)
03/11 19:48, 2F

03/11 23:07, , 3F
漂亮!!!!!
03/11 23:07, 3F

03/12 08:22, , 4F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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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24, , 5F
D了一個版規 怎麼感覺大家都很開心....
03/12 08:24, 5F

03/12 08:39, , 6F
殺掉執法者的法規有快感(謎)
03/12 08:39, 6F

03/12 08:55, , 7F
刪了一條板規 希望版友更要去遵守其他的版規
03/12 08:55, 7F

03/12 08:56, , 8F
幸好我一直都挺乖的(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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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01, , 9F
書籍買賣文一直出現 看個版規不難吧 (攤)
03/12 09:01, 9F

03/12 13:41, , 10F
我以為大家是看到簽名檔......= =
03/12 13:41, 10F

03/12 14:11, , 11F
Ly很傷心這麼搞笑的簽名檔竟然被忽略
03/12 14:11, 11F

03/12 14:40, , 12F
版標就來個....Ly:不要忽略我的搞笑....
03/12 14:40, 12F
文章代碼(AID): #1BcCDn5f (ta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