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代課老師真的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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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指的是長期代課的部分. 我的狀況比較特別. 只是偶爾去支援屬於短期的代課. 這裡有一份勞保局提供的宣導手冊. https://tinyurl.com/yc7kbspc. P5. 短期(係未全月在職)代課教師:應於到職 7 日內申報提繳、離. 職 7 日內申報停繳,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 30 天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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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臺您錯了. 計算原則:退休金按月開繳款單,從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不分大小月份,每月均以30日計算。. 計算公式:. (1) 全月提繳的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提繳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4捨5入)。. (2) 非全月提繳的退休金=月提繳工資÷30×提繳天數×提繳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4. 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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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的權益是自己要去捍衛的,. 尤其代課老師在學校沒甚麼地位可言,. 有些事情自己沒留意就被搓湯圓了. 例如勞保的部分. 爬文看到好多老師都覺得保11100就可以了. 但是你知道要領補助跟勞退時那個差距會讓人心酸嗎?. 以文中的金額舉例. https://www.bli.gov.tw/s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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