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國小] 代理請安胎假超過天數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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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9→)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nbbon (邦邦)時間8年前 (2016/02/04 10: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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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是有,但不是很多,之所以被噓就是因為 "很多" 這兩個字. 我老婆生兩胎都是一直教到預產期前一周才請剩餘的產前假接產假. 就我看過的例子,有真的需要安胎的,像是胎盤前置有流產可能的. 這種的沒問題,依規定可以請延長病假,合情合理. 只能說,正式的福利確實有比較好,這是穩定人事減少變動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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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oh時間8年前 (2016/02/04 14:0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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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回文,我就是三個月就請假一路安胎到生,不過我那時是兼課(所以也等於是失業了,本來是打算兼課好好準備教甄的,前幾年代理兼行政,雖然人生忽然轉了個彎,但也沒有好壞的問題,都是自己的選擇),學校也有正式老師一開始就請安胎一直請到學期末,狀況我就不知道了因為不熟。但這都是因為狀況不允許,跟是不是正式
(還有891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rick (the Gravedigger)時間8年前 (2016/02/04 16: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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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患重病或安胎非短期所能治癒並已請畢規定之病假及事假日數後,得請延長病假。(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得請延長病假)請延長病假者,其請假日數不扣除例假日(寒暑假亦同),且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約聘僱人員6個月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但如契約期滿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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