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 失業給付被要求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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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queen時間10年前 (2015/09/24 14: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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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1.就業保險法32條. (領取失業給付者,應自再就業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行政程序法117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3.119條. (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
(還有56個字)

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queen時間10年前 (2015/09/23 14: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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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 看到很多前輩都有說失業給付已拿到錢. 我也在9月初失業給付就入帳. 但約在9月中又收到一張要繳回給付的錢. 我是7月初就回原學校考代理 也成功應聘. 後來承辦人員在辦的時候就說 有打電話回去學校確認. 也得知我即將回原學校 所以給付很有可能會不過!!. 我也做好心理準備 可能會沒拿到錢
(還有4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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