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理教師寫行動研究被侵害智財權的問題嗎?已刪文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Europe520 (Europe!Here I come!)時間1年前 (2023/05/05 16:3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如題
不知道各位在新進學校時是否有被要求寫行動教案?
以北市大安區某國中為例,所有新進代理都要參加,通常都是獨立撰寫幾十頁以及實施教
案,然後
他們會說:「按照規定代理教師不得為第一作者」,於是自己的作品必須掛上學校正式老
師的名字,自己變成第二作者。
但簡章上有兩類身分可供選擇
1、現職(多名作者,其中代理不得為第一作者)
2、非現職
通常學校都會投第一類,因為學校認知是代理也是「現職」。 (現職正式教師?)
諷刺的是在填寫著作貢獻的時候,你會看到簡章上大大的「為尊重智慧財產權」、「依貢
獻程度依次排序」還有強調「學術倫理」等等字樣,明明作者只有你一個,卻由其他不相
干的人來坐享其成。(人事室還說:「反正你們代理領嘉獎又沒有用」,那獎金..?
獎勵部分請看簡章說明
https://i.imgur.com/pSkasJy.jpg
我不知道其他學校的代理老師是否也有遇到類似的狀況,由於爬文也沒看到類似的討論,
想知道各校的情況。還是大家被要求之後也都沒有想太多,就上繳給各校正式老師當成果
了?還是代理沒有智財權?或是大家也不是太在意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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