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高雄複試代理加分的意外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愛七逃的宅叔~~)時間4年前 (2019/07/01 14:51), 4年前編輯推噓12(12022)
留言34則, 1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我昨天去報了高雄的複試,代理加分的審查沒有問題,今天來電說我的其 中一張離職證明,聘期到七月七日,但是我六月三十就離職了,所以不能加,希望我補件 。可是我手上就沒有其他年份的離職證明可以加分補件的。 就覺得有點無奈,當年七月薪水也有給我,離職日期也是人事主任開的,又不是我決定的 ,因為是高雄市偏鄉小校,人事主任兼任跑來跑去,就算花了兩小時回去找,也不覺得遇 到,然後我跟來電的承辦人反應,她說那就是你的問題,頓時覺得無言啦,所以當下就決 定那一分不要加了。 準備已經很迫切了,鬧這種問題,很無言,又心情不好,不知道簡章有沒有寫那麼細啦, 希望自身的經驗,能夠給來年的考生當一個借鏡。除了聘期外離職日期也很重要。(剛好 我這次因為離職日不能加,上次進高雄複試是某張聘期到六月三十不能加,囧,考試好像 沒遇過什麼好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4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61963901.A.980.html

07/01 15:00, 4年前 , 1F
是喔,高雄比較嚴格喔,我那年在台南代理的多張都不承認呢
07/01 15:00, 1F

07/01 15:00, 4年前 , 2F
,在台南能加,在高雄不能加
07/01 15:00, 2F

07/01 15:06, 4年前 , 3F
這問題高雄一直都很是堅持,不論聘期到七月幾號,只要離職
07/01 15:06, 3F

07/01 15:06, 4年前 , 4F
日期是6月,就是不認定。
07/01 15:06, 4F

07/01 16:44, 4年前 , 5F
我們學校的沒註明離職日期耶
07/01 16:44, 5F

07/01 16:53, 4年前 , 6F
用在職證明會不會就沒這個問題呢?承辦人說在職證明也行
07/01 16:53, 6F

07/01 16:53, 4年前 , 7F
,只是要註記公開甄選&服務優良
07/01 16:53, 7F

07/01 19:49, 4年前 , 8F
聘期到7/7 為什麼你6/30離職 ????
07/01 19:49, 8F
當初人事就那天來,就說那天完成,反正過去也無從考證,我沒什麼想怪對方,就經驗而 已,畢竟就一次經驗。

07/01 19:58, 4年前 , 9F
看起來是你自己的問題耶..人家照規則走,不然別人說不公
07/01 19:58, 9F
少加一分,就給他去了,不公的地方是整個人事體系,在開立離職的一致性可能還有討論 的空間,並非每個人生來就全知全能總有不清楚的地方吧!

所以別人的鍋, , 10F
平,離職證明當初拿到就要看主任有沒有開對,你怎麼反倒怪
所以別人的鍋, 10F
我不能怪要自己吞?07/01 20:00

07/01 20:00, 4年前 , 11F
聘期到7月7日,離職日期要隔天7月8日。這種一定要找人事重新
07/01 20:00, 11F

07/01 20:00, 4年前 , 12F
開過。就算當年人事已換人,也可以找該校現任人事處理。
07/01 20:00, 12F
謝謝建議,考完有空我會去處理的

07/01 20:00, 4年前 , 13F
審查人員,不是只有你辛苦好嗎....
07/01 20:00, 13F
我知道,當天好幾百人在審,隔天複審很辛苦,但如果承辦人的措辭好一點,我覺得我不 會那麼情緒,如果不是用那句「那個是你的問題」,而是你可以致電回原學校協助,也許 當下心情就不會那麼惡劣吧。

07/01 20:06, 4年前 , 14F
就算偏遠,都可以打去問新人事,請他開給你,至於怎麼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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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06, 4年前 , 15F
到,很多方法呀!也都有時間慢慢請他重開呀!
07/01 20:06, 15F
考完我會去處理的,謝謝建議。

07/01 20:23, 4年前 , 16F
標準一致就是公平,高雄一向如此
07/01 20:23, 16F
所以照規矩走,不能加就放棄吧,也不用讓人家等我補件,會寫這篇不是討拍,只是希望 提醒來年的考生注意而已,別吃這種暗虧。

07/01 20:35, 4年前 , 17F
是喔!當年到現場無法加分,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因為補
07/01 20:35, 17F

07/01 20:35, 4年前 , 18F
件來不及…但在高雄代理的就有加到分,台南代理的都沒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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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35, 4年前 , 19F
,各縣市規定不同,也沒有什麼公不公平的
07/01 20:35, 19F
我是覺得啦,照遊戲規則走,沒有不好,只是在進複試後,每個考生的情緒很緊繃,對於 這種很細節的部分被挑毛病,難免情緒,換個方式說要是沒被挑出來,我壓根也不知道這 種事情,也不知道當年的有這樣的錯誤在,依稀只記得當年103年6月底,當時人事只跟我 說暑假你就不用來了,離職早點簽完早點給你,我就處室跑完,放學就拿到了,也就放著 ,隔兩個月換一所學校繳去弄年終也沒問題,就在今年加分被找到這個問題,反正就這樣 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醒後進,避免錯誤才是篇的意義,如果覺得太情緒化,只能說 當下情緒真的不是滋味~ ※ 編輯: soane (42.77.42.156 臺灣), 07/02/2019 11:11:59

07/02 13:09, 4年前 , 20F
但少加到,有時候就會影響能不錄取
07/02 13:09, 20F

07/03 02:36, 4年前 , 21F
後續回應,這恐怕沒辦法重開,因為原po確實是在六月
07/03 02:36, 21F

07/03 02:36, 4年前 , 22F
底先簽了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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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7:01, 4年前 , 23F
樓上,這應該是那位人事便宜行事,想說6.30結業式,就開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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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7:01, 4年前 , 24F
離職。很多學校也都6.30先簽離職單,但是離職證明的日期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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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7:01, 4年前 , 25F
該在聘期屆滿的隔天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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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9:30, 4年前 , 26F
回樓上,如果6/30就已經拿到註明7/5離職的離職證明單,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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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9:30, 4年前 , 27F
是否表示人事造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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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29, 4年前 , 28F
先簽離職單的意思是6.30先跑離職程序,給主任們蓋章的那張
07/04 06:29, 28F

07/04 06:29, 4年前 , 29F
。離職證明人事可以在7.5要求代理教師來一趟領取,沒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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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29, 4年前 , 30F
造假。
07/04 06:29, 30F

07/04 12:29, 4年前 , 31F
我的意思就是如此,是樓上硬把離職程序"單"和離職證明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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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2:29, 4年前 , 32F
在一起講。6/30人事讓代理教師先行跑離職手續,但必須7/5
07/04 12:29, 32F

07/04 12:29, 4年前 , 33F
後才領到離職證明單,若是要求6/30拿到,那人事基於不造
07/04 12:29, 33F

07/04 12:29, 4年前 , 34F
假也只能開出6/30的離職證明了
07/04 12:29,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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