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 關於不得自行準備教具
想請問大家,
如果考試學校(高職職科老師)在簡章上規定,
試教由學校統一給予課本,不得自行準備教具及教學媒體,
表示連製作的「學習單」、「講義」、自己帶粉筆或粉筆夾、專業工具都不得帶進場嗎?
不好意思....因為教具的範圍很廣@@,很疑惑.....
只想確定是不是只能用學校準備的課本,
然後完全的「板書」試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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