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代理招考備註疑問?
請教各位老師
代理公告有一段備註文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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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候用人員資格保留至103年12月31日止,
若本校於103年12月31日前因故需聘請長期代理教師,
得依本次甄選結果之備取順序依序遞補,惟仍以本次甄選類科別出缺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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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是代表
如果同科目之後有開代理缺的話
會直接連絡備取來代理
不會再公開招考嗎?
例如國語一招正取一名 備取兩名
考完之後正取確定簽約
但是下次又開了國語缺(有的學校缺不會一次放完)
會直接找備取來代理嗎?
還是重新再次公開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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