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台南103試教問題請益?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iris)時間10年前 (2014/07/10 00:2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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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閱讀簡章複試試場規則(25頁),看到第十二之四點:試教得口頭告知委員試教科目及單元,未依抽題科目...。想請問這句話的意思是「必須」告知科目及單元還是「可以」告知但也可以不用?感謝大家。 (手機排版,若排版不佳敬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88.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04922953.A.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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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經驗,評審有課本,知道你教哪單元才能找在哪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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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試教的口語中自然的提出,不用刻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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