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102蘭陽女中第4次教師甄選(國文,公民)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御風飛行)時間12年前 (2013/07/18 15: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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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列主要內容,詳細內容請參考學校網站上的簡章 http://www.lygsh.ilc.edu.tw/線上公告/newsdetail.php?id=5827 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102學年度第4次教師甄選簡章 甄選教師科別、正取及備取名額: 國文(正式):1名 公民(代理):1名 1.育嬰留職停薪缺。 2.代理期間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 代理教師若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依規定解除代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報名方式:分初試及複試二階段(通過初試始得參加複試)。 一、初試:一律採網路登錄、金融機構填寫匯款單匯款繳費、列印准考證等報名程序。 (一)網路登錄:102年7月18日(星期四)起至102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lygsh.ilc.edu.tw/)登錄報名。 (二)至各地郵局劃撥或各金融機購匯款(報名費為新臺幣600元)。 1.應考人請於102年7月18日起至102年7月23日17時止,至各地郵局劃撥或各 金融機構匯款,完成繳費(請注意銀行營業時間至下午3時30分, 郵局至下午5時)。 2.請考生於7月23日前完成繳費(請預留轉帳時間)。 二、複試:一律親自報名,由本校進行書面資格審查。不符合甄試資格者,應即取消複試 資格,不得有異議。 (一)報名時間:102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時30分至12時(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宜蘭市女中路2段355號)。 (三)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三、具身心障礙身分考生,需提供試場服務者,請填具申請表(附表3)於102年7月26日 (星期五)下午3時前傳真本校以利安排試務事宜(傳真03-9323920)。 甄選日期、方式及成績計算:(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辦理甄選,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 一、初試: (一)日期:102年7月29日(星期一)。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上午10時至11時40分,本校指定教室(請於上午9時40分前 至試場,依試場座次表就座,並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 (三)筆試範圍:學科專業科目。答案卷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鋼珠筆或鋼筆書寫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10分(惟製圖需求者除外)。 (四)初試錄取進入複試名額:國文科8名;公民與社會科6名。(各科如遇最低錄取 同分時,增額參加複試;各科報名人數未達進入複試名額時,不辦理初試, 直接參加7月30日複試)。 二、 複試:(試教及口試) (一)日期:102年7月30日(星期二)。 (二)報到及抽籤:上午11時30分至12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複試報名,完成報名後 抽籤,由領考人帶領至試教地點進行試教及口試。 (三)試教及口試時應試人員應提前至休息區,經三次唱名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請務必遵守時間】。 (四)試教: 1.下午1時30分起至試畢。 2.試教範圍:國文科(第一冊至第四冊、龍騰版) 公民科(三民版第一冊、第二冊;龍騰版第三冊、第四冊) 3.試教時間: 試教前25分鐘抽試教題目,試教準備時間25分鐘,試教時間25分鐘 註:試教時不得自備教具教材,試教材料由甄選單位提供。 (五)口試: 1.下午1時30分起至試畢。 2.口試以12分鐘為原則,得自行攜帶備審資料1至7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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