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兼任輔導教師?
((好像在這個版比較多人討論輔導教師))
下學期接任輔導室"兼任輔導教師"一職,當兼任輔導教師本身還須兼顧教學工作
("兼任輔導教師"定義:在校教師,需教授課程,減授部分節數以從事輔導工作。
臺中市國民中學輔導室輔導教師工作規範:國中兼任輔導教師 每人每週減授十節)
我是下學期在資源班還有6節課/週
也還是算特教組裡面的成員,組內每學期都會分配工作、資源班也要個案管理,
又了解了一下兼任輔導教師規定之工作內容如下~~
1.每學期學生個案晤談輔導至少40 人次。
2.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每學期至少20 次。
3.每學年至少帶領小團體輔導1 團(6~8 次課)。
4.每學年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12 小時。
5.每學期至少參加專業督導3 次。
6.個案晤談輔導記錄,每二週交付單位主管一次。
7.個案轉介、追蹤輔導並定期記錄。
8.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9.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10.針對輔導個案之需求,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的結果。
11.視輔導個案問題之需求,會同行政人員或導師進行家庭訪問。
12.執行輔導室所交辦之相關的輔導工作。
雖然沒接過輔導老師的工作,但我想事情就是遇到了就可以想得出方法面對,
現在反而想先釐清自己的心態,我到底要如何衡量教學和輔導工作的比重?
因為之前一直都是教學為主,就算當資源班導師要做些導師工作也還是認為
自己是特教教師,但現在每週只剩6節課,其他時間會待在輔導室,
我該如何調整未來在教學工作與輔導工作的時間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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