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實習生緩徵問題
我今年六月大學畢業,約略八月要去母校實習,
今天我去區公所兵役課詢問得到的結果,我不是很能了解,
希望能有辦過的人能夠給我解答,謝謝:D
我今天就帶我的雙證件跟學校發的這個
http://imgur.com/mDVFH

去兵役課,兵役課的人說
「你這是所就讀大學發的,意思就是說你可以去實習,
不過你也可以選擇不去,是不是?」
我:「呃,我要去啊!」
「不過你拿到這張,你選擇今年八月不要去,你可以不去吧?」
我:「應該是吧......」
他說我應該要拿「實習單位學校」發的證明,
證明我有在那實習blabla的,而不是所就讀大學的,
我去實習單位問老師,不過他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
我實習單位是非簽約學校,今年只有我一個實習老師,
再上一個實習老師是大我兩屆的學姊,在之前就不知道了,
我想可能他們也不太了解整個流程吧!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先進,他要的到底是什麼,
我應該拿什麼去辦理兵役緩徵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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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2.205
推
07/10 17:59, , 1F
07/10 17:59, 1F
那請問我辦這個,可以不本人親自到區公所嗎?
因為這樣講,要發公文應該是八月到職後吧(還是我會錯意了)
因為我實習單位在台北,而我本身戶籍非台北人,
實習是一到五,要上班,區公所又只開到五點,
我覺得要去辦理似乎有作業上的困難。
※ 編輯: muj5566 來自: 1.162.22.205 (07/1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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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8:13,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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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會去問,謝謝您:D
※ 編輯: muj5566 來自: 1.162.22.205 (07/1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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