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1桃園身障Q.9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Grace)時間12年前 (2012/07/03 15: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C) 9.依據民國一百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國民教育階段身障學生延長修業總年限,最高以延長兩年為限 (B)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免修及加速由學校特殊教育推 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C)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跳級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D) 五歲以上之未足齡兒童經鑑輔會鑑定符合智能評量結果在 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得提早入國民小學。 第 5 條 五歲以上之未足齡兒童經鑑輔會鑑定符合下列規定,為資賦優異學生,得 提早入國民小學: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不是應該兩著皆通過才能提早入學嗎?為什麼答案D不行? 還是我對法規理解錯誤,求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4.11 g33971300:轉錄至看板 sp_teacher 07/03 15:10
文章代碼(AID): #1FyfZGpG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