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南投縣101學年度國中教甄簡章的特殊條件
我對於南投縣的簡章中提到"特殊條件"有幾點疑惑
簡章裡說:
(三)特殊條件:
1.原住民地區學校教師缺額在下列條件之下優先錄用原住民籍教師:
原住民籍具甄試資格者,參加原住民學校(仁愛、信義、同富、民和)甄試,其初試成績
總分加10﹪之後,成績達到該科3倍數名額以內者始得參加複試。總成績計算(筆試原始
成績+口試+教學演示)總分加10%之後達錄取標準者,若成績相同時,按原住民族籍學生
佔各該校全體學生比率,優先錄取順序如下:
(1)各該族籍教師。
(2)其他原住民籍教師。
2.錄取之原住民籍教師必須在原錄取學校服務滿三年以上,始得申請調動。
Q1.南投縣沒有公告開缺的學校,我們怎麼知道是否缺額都是原住民學校呢?
Q2.依照簡章的敘述,具備原住民身分的考生不僅在初試加分一次,
總成績又加分一次,這樣平地考生不就都沒機會了嗎?
不知道版上老師們的想法如何呢?
是否該考慮報名其他中區聯盟的縣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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