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陳嘉陽 ch11 p160 Q.287已刪文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tvb)時間14年前 (2012/03/27 00:0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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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7.下列哪一項不是協同教學使用的主要理由? (A)教師專長分工 (B)實踐課程統整之作法 (C)妥善利用教學空間 (D)節省課程準備時間 答案給的是C 有上網查過了 分別有C和D兩種答案 請問哪一個選項才是正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02.252

03/27 03:05, , 1F
我覺得答案是D耶~
03/27 03:05, 1F

03/27 09:34, , 2F
如果用刪去法的話,是C沒錯,D錯是因為協同教學可依教師專長
03/27 09:34, 2F

03/27 09:35, , 3F
分工,讓每個教師發揮所長設計教案,再進行統整修改,效率較高
03/27 09:35, 3F

03/27 09:59,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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