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我要譴責台中市東興國小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消失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時間12年前 (2011/09/04 08:28), 編輯推噓10(2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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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公告 東小教字第100003號 主旨:公告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100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3.自然代理教師 正取:001號 陳金桃 備取:003號 翁國勛 002號 廖苑伶 但因台中市教育局認為當初此校的簡章自行擴張法律沒有賦予的權限 限制只能自然專長或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違法,所以該次錄取無效 所以又在招考一次,並規避了學校犯錯之事實以「第二次」招考代理教師缺額 100學年度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名額: 國小普通班 1 代理教師實缺 100年9月7日至101年6月30日止 1.正取一名。擔任自然科任教師2.備取若干名。 但是當初上榜的老師何其無辜,所以學校又做出只有他們才會知道的「事情」 這就跟賭神質疑乾爹賭外圍一樣的道理,沒有錯我要做出比劉謙更神的魔術 預告放榜:100年9月6日(星期二)15時前放榜,並公告於本校網頁及教育局網站。 「 一定是原來正取的陳金桃老師 」 那所謂公正公開公平的考試當然也就不存在,所以我要譴責這所學校,讓其餘陪考的老師 一起合演這齣龍鳳大戲,而又可以自圓其說的:經過我們學校教評會通過。 當然我跟這位陳老師沒有任何關聯,只是認為東興這種作法,視其他老師的權益為無物 若有得罪,請陳老師多多海涵。畢竟若學校真的公正,那麼陳老師又成為了受害者。 長期關注流浪教師權益之人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71.2 ※ 編輯: scott2009 來自: 114.26.171.2 (09/04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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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話應該等到放榜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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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要報考的,別再勉強了,只是讓自己更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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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後再說,不就是馬後炮,我這是有經過學校「有力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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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強調過的。有力人士 無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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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情節真如你所言,的確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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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8:46, , 6F
如果一個公正公開的考試,是為了讓某人能夠順利地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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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8:47, , 7F
任教,我不知道地檢署是不是在睡覺。公務員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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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自然科限定自然相關科系畢業的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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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8:48, , 9F
如果你是家長,一定也會希望讓"專業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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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內定讓其他參加的人白跑一趟,實在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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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國小會不會退報名費和賠償交通費給第一次報考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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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免報名費,至於交通費保險費合因此所產生的意外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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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教師自理。該校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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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 有教具達人 還不是有力人士堂堂正正當正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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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藤學在這所學校裡面當正式 下次問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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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可以限定自然相關科系? 學校就是要教自然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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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0:44, , 17F
對不起我看不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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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直接寄信給市長 看他怎麼處理才比較有效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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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1:12, , 19F
放榜了嗎? 等放榜再來說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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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是廖苑伶還是翁國勛?亦或是他們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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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了你或是你的誰就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反之則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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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跟這些人毫無關係,剛好路見不平偶爾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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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科任教師除了英文部分教育部有過行政指導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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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都不可以限制科系,我講的是不是事實可以去問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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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承辦人員,承認錯誤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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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都這麼白話了,還有人不懂這也難怪會被一路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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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來哪裡有問題 二招有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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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限制最後又是陳姓老師上榜 這好像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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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教評委員 當初看上眼的老師再考第二次 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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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上 況且台中大多都要試教 試教好與不好一看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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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要說內定也可以 除非後面兩位老師拿出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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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粗鄙一點 沒有幹不掉的內定 只有不幹掉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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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你既然都沒關係 那在看不下去什麼??陳老師是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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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嗎??(不好意思 我對台中不熟 不知道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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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為何要二招?F大犯了肯定後項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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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重新招考,為何我敢直接篤定說:就是原來的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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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著之後放榜,我所說的是不是事實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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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重新招考,不一定只有原來幾位去報名,其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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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公平公正心態去報名的蠢蛋不就都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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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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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問題可以拿來討論,但不能沒有證據就說別人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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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門子的討論?這叫栽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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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公然侮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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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他沒有影射學校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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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討論之名,行栽贓侮辱之實,你還如此為他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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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009:講得法治觀念一點,這樣不是公務員圖利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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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009:講得法治觀念一點,這樣不是公務員圖利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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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009:講得法治觀念一點,這樣不是公務員圖利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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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的文章看來,學校也陷入兩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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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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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是影射不然是什麼?你解釋給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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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陷兩難那是學校的事,跟亂說人家圖利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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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在推文裡,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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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文章重點 那就是po的有爭議 不要怪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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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覺得正取陳老師很倒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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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把推文看清楚,還怪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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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該怪你。不過原po把這個不合理的現象po出來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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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頭啦 口氣一副把陳老師當罪人一樣 搞錯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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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原po明明有寫「當初上榜的老師何其無辜」,為什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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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為原po在怪正取的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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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放榜後撤銷是常態嗎?怎麼都沒什麼人覺得這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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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8:09, , 127F
『護航卡』失效!施展『通靈護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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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 為何原po認為「畢竟若學校真的公正,那麼陳老師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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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受害者」這是什麼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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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①二招,陳老師不會是正取(但明明一招就算考上,所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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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還是指②二招就算陳老師憑實力考上,卻會被誤會為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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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受害?如果是①,原po不是跟陳老師沒關聯,怎麼知道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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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如何?如果是②,在板上是原po先說出「一定是原來正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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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XX老師」這句話的。還是原po指的是其它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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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8:46, , 135F
原po把錄取的老師名字公佈到這裡,讓人躺著也中槍 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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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看 好像是第一招有問題 第一招結果是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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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0, , 137F
第二招如果再考 如果沒有比陳老師強的 應該也是陳老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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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1, , 138F
第二次考 如果要上榜 那就準備好去贏過陳老師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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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有沒有漏看甚麼 或看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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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1, , 140F
一個寫作能力很差,一個閱讀能力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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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6, , 141F
Pan大您看我這樣解讀有沒有錯誤?
09/04 19:56, 141F

09/04 20:03, , 142F
應該沒有,在學校的眼裡,正取就是最好的
09/04 20:03, 142F

09/05 17:26, , 143F
你感覺在影射人家考上都是靠關係? 後面又補了個預防針
09/05 17:26, 143F

09/07 09:51, , 144F
原po也公佈自己的身份和本名吧。
09/07 09:51, 144F

09/07 09:53, , 145F
不然,看起來像在暗處攻擊,有失你的人格
09/07 09:53, 145F
文章代碼(AID): #1EOiOb-F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