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反班約 被罰請師喝飲料消失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5/18 07:36),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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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班約 被罰請師喝飲料 家長檢舉不當處罰 〔記者謝銀仲、丁偉杰/嘉市報導〕 嘉義市民生國中傳出女老師以訂定班級公約方式,要求上課犯錯學生到校外買冷飲請 老師喝來抵過,引發家長不滿,認為這種做法會讓學生誤認犯錯只要花錢「招待」老 師就能解決,向市議員郭美玲舉發,十七日郭美玲要求教育局查明改善後,該局已指 派督學調查中。 民生國中一位女導師從上學期開始和班上同學口頭訂定班級公約,犯錯同學須買飲料 請她喝,家長不堪子女宣稱要請老師、討零用錢頻繁,造成家中經濟壓力,認為學生 犯錯可處罰背書、寫字,女老師卻要犯錯學生花錢買飲料請她,恐怕會讓學生產生偏 差觀念,向議員郭美玲反映,建議校方改善。 被點名的女老師表示,上學期因為班上常有學生上課喝水、吃東西,為了導正同學的 壞習慣,她才和同學口頭約定,上課犯錯者要到對面餐飲連鎖店購買同學喜歡喝的三 十五元「珍珠奶綠」請她。 老師否認為佔便宜 女老師說,班約實施後,仍有同學犯錯,身為老師不能言而無信,在同學們起哄下, 她先後要求四位犯錯的同學履行約定,犯錯同學知道她喜歡喝「奶泡奶茶珍珠」特地 花五十元買來請她喝;實施班約並非是要占學生便宜,學生買五十元的飲料請她,她 也先退還十五元,其餘三十五元打算等學生畢業典禮當天退還,若家長對其做法有意 見,她願立即退費。 民生國中校長郭義騰說,這位女老師在該校服務多年,平日教學認真,深受家長肯定 ,且私下曾自掏腰包買東西送學生,應不至於占學生的便宜;惟其與學生所訂公約涉 及金錢,本身就不對,在了解整個狀況後,再研議處置。昨日郭美玲在市政總質詢時 ,也要求教育局查明此事。 另外,郭美玲也稱許垂楊國小六年級蔡姓老師有愛心,利用午休輔導課業趕不上學生 ,過年前還發給學生每人二百元紅包,這種老師比任何「一綱多本」都強,要求教育 局表揚。 諸羅記/班級公約 趙慧容 「學生犯錯,要買飲料請老師喝」,聽起來有點離譜,不過若把前因、背景、動機、 感受、效應等納進去,再來看這一事件,或許可更客觀的抓住事件問題所在。 老師可以管教學生的方式,今昔已差很多,這是老師們應有的體認,加上學生、家長 ,對不佳管教方式的反映,愈來愈不客氣,老師們怎能不慎重。 老師對學生慎重管教的結果,對部分學生是好的,但也有部分學生可能不好,學生在 受到保護的管教下,可以感受到沒有壓力的關懷,有助培養善良人格,但會不會成為 溫室的花朵,以為社會也會是向著他,而難以承受逆境。 因此現今的學校管教方式,對小孩的成長是否有利,有見仁見智的看法,在「都為小 孩好」的不同意見中,應可以走出一條都可被接受的方式,這種方式,很需要老師和 學生良好的互動。 老師和學生訂定班級公約,也是一條可以接受的方式,但公約要怎麼訂,雖沒有準則 ,倒是可以由學生來討論,而不是由老師規定,就算學生年紀小,也可透過老師的指 導,讓公約更臻完備,而學生從訂定公約到遵守公約,是學習未來踏入公民社會的第 一步,老師、學生依公約而行,只要不是情緒的發洩、不是對身體與心靈的傷害,且 就讓小孩,有機會學習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8/today-center2.htm 【2007/05/18 自由時報】 -- → 國家體育場 汗水, 鬥志, 膽識 → PttBaseball 棒球 Σ棒球/中職/美職/日職/主題 → Theme *THM Σ主題樂園 → BaseballNEWS *THM ◎棒球新聞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5/18 07:52, , 1F
以前國中考不好被罰了好幾百 真不爽
05/18 07:52, 1F

05/18 08:53, , 2F
原來中午不能休息.然後還要發紅包才會被表揚
05/18 08:53, 2F

05/18 10:20, , 3F
學校有老師說:老師是服務業,應該是買飲料請"顧客"喝吧~~
05/18 10:20, 3F

05/18 12:42, , 4F
god~~我實習的時候,也有跟學生打賭飲料耶~感謝沒被報料
05/18 12:42, 4F

05/18 12:50, , 5F
賭涼仔偶一為之應該無傷大雅啦.. (話說這事我當兵常做XD)
05/18 12:50, 5F

05/18 13:43, , 6F
打球會跟學生賭飲料..不過生活常規還是盡量避免吧 @@"
05/18 13:4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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