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偏遠地區的孩子也未必比較純樸、乖巧~消失
※ 引述《zoeing (不是惡魔)》之銘言:
: 今年在最後關頭找到一個代理老師的缺
: 因為我覺得如果只專心準備功課的話,其他方面真的會退化
: 像今年考完教檢後到教甄之前,由於離最後一次上台已經隔了半年
: 教甄時心裡真的是一整個不安啊~老是抓不到上台的感覺
: 教甄沒上後,我決定今年無論如何,代課也好、代理也好
: 至少要累積上台的經驗~
: 只是,開學以來,真的是一整個無言啊~
: 最嚴重的是九年級的學生,上課都自顧自的~
: 聊天的聊天、偷吃東西的偷吃東西,還有一想到就起來走一走閒聊的
: 每節課光是管秩序就耗掉我不少時間~(所以才開學我就感到很無力了~)
: 另一方面又對那些認真的看著我的學生感到非常抱歉(孩子~老師無能~對不起你們~)
: 我找他們導師,她告訴我,這班孩子比較需要人關心(大家都需要吧~又不是只有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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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聽到這句話也會不以為然
但是等到自己帶了後段班之後 才能懂箇中滋味
我猜該班應該有很多是隔代教養、單親、外籍新娘的小孩
也許佔全班的1/2以上
如果你真的去瞭解問題學生的成長背景
你會覺得真是可憐又可悲
: 學生挺的老師上課時秩序較佳,其餘則不然
: 而且兇他們也沒有用,因為有些孩子已經皮了,警告被記一堆卻毫不在意
: (其他學生說,他們還會比誰被記得多咧~)
: 一開始時,我是採用嚴格的態度,結果有學生摔課本啦、瞪我啦,跟我說不爽我啦~
: (真的蠻恐怖,我怎知講話罰站會導致這麼嚴重的結果?那是不要處罰了嗎?)
: 後來捺著性子好言勸慰,他們就「軟土深掘」,上課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如入無人之境)
: 到底我該怎麼做呢?私底下一個一個跟他們「博感情」嗎?
切記 態度不要反覆 更不要隨便放棄你認為該要求的東西
: 其實我並不想做一個討學生歡心的老師,不過不表示我不關心他們~
重點不是討不討學生歡心
而是你能不能瞭解學生的需求 而做出適當的回應
這邊的需求不是指上課要輕鬆鬼混
而是他們內心所渴望的 他們成長過程中欠缺的
: 有些學生上課態度佳,但其實程度不錯;有些學生已經放棄學習,每天只是來玩~
: 他們才九年級,人生還有很長的路,這樣的態度真的很令人感到惋惜
: 不知版上有沒有帶班高手,能提供吸引學生注意力的方法~
吸引學生注意力 就是認真備課而已
依他們的程度與需求來備課 要讓學生覺得有聽課就有收穫的感覺
這節講的 下一節甚至下課前就要考
考試前跟他們劃重點 讓他們習慣只要認真聽就能考高分的感覺
: 我想,溝通的第一步至少要他們聽得進我的話~管秩序真的讓我筋疲力竭~
: 之前在高職代課時,學生雖皮,卻還說得聽,像現在階段是義務教育
: 他們也不怕會畢不了業~真的有點為所欲為,也沒在思考後果~
: 到底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學生們收拾心情,而不要在這關鍵時刻放棄呢?
如果秩序的到了無法控制的地步,就花一節課好好的跟他們定規矩。
我以前是這樣做的:
事先擬出上課的所有要求以及罰則,
影印發給全班同學,逐條說明執行這些規定與罰則的理由。
像吵鬧的同學,我會先警告一次,再吵就坐「特別座」,
特別座就是讓學生坐在教室最後面,然後用粉筆劃框線,禁止出線活動。
睡覺可以,但不准趴著,不然要罰站……
反正規則要訂得很仔細,包括如何認定都要寫清楚,
跟他們說明前,要先想清楚拿什麼理由說服學生接受你的規定。
學生不接受的條款,請他們說明理由,如果有理,就照學生的意見。
總之,就是跟學生一起確認,上你的課的規矩就是如此。
更改並說服學生都接受後,將整理後的新條文影印發給全班簽名,
之後就按照著個條款進行,如果不配合這個條款的,
就是不服教師指導,我會請班長陪他去學務處,這節課不用再待在班上上課了。
--------------↑ 其實這也是治標的方法 ↑-------------
我還是覺得把課上得精彩一點、簡單一點
然後懂得學生的需求 才有辦法讓他們乖乖聽你的話
我上課時會花很多時間講將來升學以及就業的選擇
講男女朋友交往的事
講怎麼樣才能成為職場上的搶手貨
或是別人成功的例子(壹週刊很多)
他們很愛聽 因為這正是他們需要的
我會告訴他們不要存著美夢去唸建教班
因為他們的態度根本就熬不過來長時間低薪資的工作……
從他們的在意的事情中 慢慢引入成熟的價值觀 他們才能漸漸聽懂人話
------↓找到電子檔了 之前我的管理規章是這樣訂的↓------
■■國中二年五班自然課上課管理規章
【目的】為維持二年五班自然課課堂秩序,確保想聽課同學的權益,並提升班級整體的學
習成效,特訂定此規條。
【內容】
第一條 上下課時間
1.準時進教室,3分鐘後記遲到,5分鐘後記曠課,有老師證明者除外。老師遲到3分鐘請
全班喝飲料,遲到5分鐘以上請全班看電影(二輪片)。
2.下課鍾響後2分鐘內,老師有義務將課程結束下課,違者請全班喝飲料。
第二條 課堂秩序
1.上課時不得趴著(第八節課除外),違者第一次予以口頭或敲桌子警告,再犯則將座椅
移至教室最後面,並請該同學坐到教室最後方的位置上,稱為【罰坐】。
2.上課時,桌上不得放置與課堂無關的書籍物品,違者先予以口頭警告,未有改善者,老
師有權將該書籍物品扔入垃圾桶。
3.上課時若有講話、嬉鬧、丟擲物品,或其他行為以致於影響班級課程進行者(由老師認
定),第一次先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到教室後罰坐。
4.「罰坐」時將於地面繪製白線,白線內稱為「罰坐區」,已被罰坐者若超過罰坐區,則
送請學務處處理。
第三條 考試
1.考試作弊者一律校規處置:小考作弊:小過一支;段考或複習考作弊,大過一支。
第四條 管教方式爭議
1.對老師處置若有不滿者,得提出異議,若師生間無共識,則送請學務處處理。
第五條 第八節輔導課
1.違反第二條第3款者,則不罰坐,直接電話通知家長,並請其離開教室。
第六條 修訂或修正
1. 本規條由自然老師訂定執行,若有意見可提議請老師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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