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費留考法律學門的問題

看板studyabroad作者 (煬)時間9年前 (2014/08/18 16:48),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上的各位版友好,有關今年的公費留考的學門類別有問題想請教。 簡章中明示原則不得更換留學國家學門及研究領域, 但於法律學門中,今年民事法學及刑事法學的部份, 裡面的預計研究領域都是程序法部份, 請問這部份也是屬於不可更換呢? 因為個人比較有興趣的部份非上述研究領域, 但仍屬民事法學的部份, 是否意味沒辦法報名公費留考呢? 抑或是研究領域只要屬於民事法學領域即可? 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22.17.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abroad/M.1408351696.A.DBE.html

08/18 17:43, , 1F
你可以報考沒人會理你到底要念什麼 但是你考上申請以後
08/18 17:43, 1F

08/18 17:43, , 2F
是需要教育部同意的 如果你解釋不通你為何不唸程序法
08/18 17:43, 2F

08/18 17:44, , 3F
沒有出國同意函=沒錢
08/18 17:44, 3F

08/18 17:47, , 4F
你可以打電話去教育部問,我剛剛才問完刑事法的部分
08/18 17:47, 4F

08/18 18:35, , 5F
樓上可以分享一下刑事法的回答嗎?謝謝
08/18 18:35, 5F

08/18 18:35, , 6F
也謝謝一樓的回答!!
08/18 18:35, 6F
文章代碼(AID): #1JyRtGs- (study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