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育部留獎行政契約書問題
今天老媽代替去參加留獎說明會
說什麼上網能看到行政契約書了
結果只有去年以前的....
不過大概看了一下內容都差不多
所以有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有得過獎的同學
就是契約書的第八條
乙方於研修期間因故返國者(含返國蒐集資料及進行田野
調查等),需向駐外機構報備,返國及停留期間所需費用,均
由乙方自費負擔。
這段話是指如果想回家個幾天或者過年的時候都還要去向駐外機構報備的意思嗎??
還有一段話
乙方如於研修期間,需赴留學國及本國以外之其他國家蒐
集資料或進行田野調查等相關研究工作,應檢附申請書、指導
教授證明函,於啟程前往其他國家前三十日,逕向駐外機構陳
報備查。
是不管因為什麼目的出國的話都要這麼麻煩嗎??
有沒有同學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回答一下的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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