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總覺得很冒險?I-20過期前2星期出美國,過期一星期回美國
因為一些家裡的私人因素我在I-20過期前兩星期必須去香港一趟約5天
然後在I-20過期前一星期回美國
我已經跟學校申請OPT,學校也發了OPT的新的I-20給我了
但是我OPT的文件我想應該要在回美國後, 那到新的I-94在寄出去
但是這樣的話,海關會不會覺得我很可疑而拒絕我入境??
我的畢業典禮是回來後5天,說我家裡有事(但我家在台灣....)
所以必須臨時回去??然後趕回來處理畢業文件?
但是學校又已經發給我OPT的 I20了
所以我的確是有想找工作的企圖,而且還沒找到....0rz
但是現在又非去不可了....大家覺得這樣危險嗎?
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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