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學役男問題
我是在學役男
今年暑假以個人申請前往美國的UW修讀IEP
目前也已經收到學校的I-20
課程總計10週 6/16~8/18
但根據兵役法
(二) 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
因申請出境者,由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明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經本局同
意,最長不得逾一年。
(三) 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由其
自行檢附相關證明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經本局同意,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四) 在學、未在學役男以其他原因申請出境者,直接由役男向戶籍所在地鄉、鎮、
市、區公所申請核准,並經本局同意,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所以是否代表
我只能出國兩個月?
或是說我只要提出什麼證明就可以延長到三個月?
拜託各位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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