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101年第二期臺北市街頭藝人審議活動

看板streetsinger作者 (輕花似夢)時間11年前 (2012/10/01 22:29),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報名期間:民國101年10月1日至101年10月29日(一)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審議時間:民國101年11月24日或25日(暫定) 三、審議地點:花博公園新生園區(暫定,詳細審議時間及位置將於報名後另行通知) 四、報名資格:需符合 (一) 年滿16歲以上 (二) 得以個人或10人以下團體名義報名 (三) 外籍人士須領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合法居留證 五、報名繳交文件: (一) 報名表乙式2份(團體須檢附所有團員資料,每人各填一式2張團員資料表連同報 名表一起繳交) (二) 三個月內二吋照片4張,團體每個人4張(貼於報名表)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簽證、居留證影本(外籍人士) (四) 年滿16歲以上、未滿20歲的報名者請填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六、報名費用: (一)行政規費:個人500元,團體1000元。 (二)報名所繳交費用為審議會及行政程序必要規費,一經報名恕不退還。 七、報名方式: (一)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時段(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親自或委託他 人持報名文件及報名費,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文化局服務臺報名。 (二)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報名費(郵局匯票或即期支票,抬頭為「臺北市政 府文化局」),以掛號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4樓東北區,信封並請註明「街頭藝人通訊報名」,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 其他相關資訊煩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http://ppt.cc/Z0qB -- 短鬢冷沾三徑露 葛巾香染九秋霜 高情不入時人眼 拍手憑他笑路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84.137

10/01 23:00, , 1F
10/01 23:00, 1F

10/02 10:34, , 2F
10/02 10:34, 2F
文章代碼(AID): #1GQQYoqP (streets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