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版規三-D 相關

看板stationery作者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時間11年前 (2012/11/24 19:55), 編輯推噓37(370255)
留言29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雖現行板規於今年7月份時經過眾人審閱及投票而成 但部分板友對於版規三-D 認為有修改空間 D.限制粉絲團/會員活動  粉絲團越來越夯,也不少賣家有設立粉絲團並舉辦各種活動進行宣傳  進行此類活動宣傳用意也是想讓人加入粉絲團後就可進行廣告宣傳(ex:銷售訊息等)  故限制需加入才可觀看或參與之任何粉絲團及網頁活動不得在本板進行宣傳 先說明版規第三條-D 規劃時之考量點 1.需加入才可觀看或參予的任何網頁空間皆不屬於文具版公開平台 且無任何公開之方式可讓板主或其他板友可立即確定是否為正常之網頁空間 2.規劃當時為FB粉絲團較為熱門故將粉絲團做為說明要點 但為避免板規會因未提及或尚未出現的網頁空間等情況失去效用 必須事後修改版規補上該空間名稱才能進行限制,造成板規經常性變動 故規劃為"限制需加入才可觀看或參與"之"任何粉絲團及網頁活動" 不得在本板進行宣傳 但有部份板友認為 不公開之網頁空間(ex:臉書社團) 應該給予開放而非禁止 故將開放以下投票選項供板主作為參考 1.開放 :刪除板規三-D  未公開之網頁空間不加以限制 2.限制 :後續討論及投票 未公開之網頁空間要如何限制 3.禁止 :維持板規三-D 未公開之網頁空間禁止PO文宣傳 註:公開性網頁空間不受三-D的規範限制,故不在本次投票中 投票期限 3天請各位投票表達自己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210.131

11/24 20:01, , 1F
希望板友們藉此機會再次的完整詳細的閱讀板規
11/24 20:01, 1F

11/24 20:02, , 2F
若有覺得需修改的部份請提出討論
11/24 20:02, 2F

11/24 21:02, , 3F
雖然要先投票,可是有關上面那篇公告討論我想跟p板主講
11/24 21:02, 3F

11/24 21:02, , 4F
沒有人要你管PTT外的東西,但是一旦他有了營利行為被檢舉
11/24 21:02, 4F

11/24 21:03, , 5F
就可以刪除原本的文章停止宣傳,這就是PTT站內的處罰方式
11/24 21:03, 5F

11/24 21:03, , 6F
這應該就是catsrainy板友要表達的意思,希望你能瞭解
11/24 21:03, 6F

11/24 21:08, , 7F
推樓上,PTT外的東西其實與文具版本身關聯已經不大,文
11/24 21:08, 7F

11/24 21:09, , 8F
版刪除版上營利文章是為維護版上免淪於廣告充斥,比如當
11/24 21:09, 8F

11/24 21:09, , 9F
面直說「三本歲時計五百賣」如此文章。網外連結是否嗣後
11/24 21:09, 9F

11/24 21:10, , 10F
如何演變,文具版並不擔任何關係,最多就是刪除其原文,
11/24 21:10, 10F

11/24 21:11, , 11F
維護文具版版面之乾淨與分享園地之風,如此即可。另外,
11/24 21:11, 11F

11/24 21:12, , 12F
不才對版主原該判決仍有些意見欲表達,是否可請版主將上
11/24 21:12, 12F

11/24 21:12, , 13F
文的限制推文與以解除呢?
11/24 21:12, 13F

11/24 23:18, , 14F
(為推文閱讀方便 拜託讓我說完先別推文 最後會有"end")
11/24 23:18, 14F

11/24 23:18, , 15F
1. 感謝chiens板友的解釋 我就是這個意思
11/24 23:18, 15F

11/24 23:21, , 16F
板主很偉大想要文具板乾乾淨淨 但是PTT管不到外面的東西
11/24 23:21, 16F

11/24 23:22, , 17F
能做的就是當被檢舉時 它在PTT文具板的權限被剝奪
11/24 23:22, 17F

11/24 23:23, , 18F
且還PTT文具板一個乾淨的空間(被刪文保持版面無廣告)
11/24 23:23, 18F

11/24 23:24, , 19F
2. 針對投票我有一點意見:
11/24 23:24, 19F

11/24 23:25, , 20F
(A)投票屬於大事務,是否有得到i板主的同意?
11/24 23:25, 20F

11/24 23:26, , 21F
且投票內容是否有找i板主討論過?
11/24 23:26, 21F

11/24 23:27, , 22F
因為PTT文具板並非p板主個人個板,不應由您一個人做決定
11/24 23:27, 22F

11/24 23:27, , 23F
認為投票內容是什麼? 投票時間多長?
11/24 23:27, 23F

11/24 23:28, , 24F
(B)投票選項 1與2 在內容的某部份意義上重疊
11/24 23:28, 24F

11/24 23:29, , 25F
1與2都表達了「板規應修改」,3是「維持原有板規」
11/24 23:29, 25F

11/24 23:30, , 26F
是否應先決定「板規是否修改」
11/24 23:30, 26F

11/24 23:30, , 27F
才決定「修改內容」(不論是修改成開放/限制)
11/24 23:30, 27F

11/24 23:31, , 28F
為什麼會有這種疑問,我提一個假想例子
11/24 23:31, 28F

11/24 23:32, , 29F
若今日結果為:1=10票 / 2=15票 / 3=20票
11/24 23:32, 29F

11/24 23:32, , 30F
票數"絕對"結果是「維持原有板規」
11/24 23:32, 30F

11/24 23:33, , 31F
票數"相對"結果是「板規應修改」(10+15 > 20)
11/24 23:33, 31F

11/24 23:34, , 32F
那到底哪一個結果才是應該採納的?
11/24 23:34, 32F

11/24 23:35, , 33F
所以,我認為應該不要出現內容有部份重疊投票選項
11/24 23:35, 33F

11/24 23:35, , 34F
以上,感謝。 (end)
11/24 23:35, 34F

11/24 23:53, , 35F
catsrainy想得很周到,有覺得三個選項怪怪可是說不出哪裡怪
11/24 23:53, 35F

11/24 23:54, , 36F
所以我就投了XD 2.(B)的確是一個盲點...可能分兩項投票較佳
11/24 23:54, 36F

11/24 23:56, , 37F
1.是否開放不公開網頁(y/n)2.若開放如何規範(需再討論選項)
11/24 23:56, 37F

11/24 23:58, , 38F
唉希望文具板能恢復往日榮光,畢竟BBS搜尋&整理功能難取代
11/24 23:58, 38F

11/25 07:40, , 39F
已獲得i板主同意
11/25 07:40, 39F
還有 213 則推文
11/25 18:34, , 253F
版主確實辛苦 得接納四面八方的意見 但你若捱不住了 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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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5, , 254F
西卻看不到,還要再另外申請帳號加入社團什麼的超麻煩啊!!
11/25 18:35, 254F

11/25 18:35, , 255F
就與另一版主討論 或開放投 我相信版友還是有自己的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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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6, , 256F
而且不公開的網頁空間,真想要在PTT宣傳,弄成公開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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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6, , 257F
麻煩吧,一個人麻煩總比一堆人要去申請帳號看還要好~~
11/25 18:36, 257F

11/25 18:37, , 258F
scusb05板友你的問題也有其他人提問,我已回覆在相關
11/25 18:37, 258F

11/25 18:38, , 259F
文中,請撥控前往了解,本篇請留給討論版規 感謝 :)
11/25 18:38, 259F

11/25 18:57, , 260F
我冷靜了一下回去看自己之前的推文。我先表明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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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58, , 261F
文具板有沒有開放不公開空間我是無所謂。如不開放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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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58, , 262F
後續就都不用討論,維持原板規。若要開放,那就要討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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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59, , 263F
"刪除"還是"修改板規"。若要修改板規,則討論之後的配套措
11/25 18:59, 263F

11/25 18:59, , 264F
施。而我後半段的推文就是討論這些可行方法,不過似乎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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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9:00, , 265F
早了。另外,如果我的推文讓大家感覺到很尖銳,我先道歉。
11/25 19:00, 265F

11/25 19:01, , 266F
我想大家都沒有惡意...有些人可以不用太緊張,我們這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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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9:01, , 267F
推文的人含板主都是文具板板友,也是會受傷的。言至於此。
11/25 19:01, 267F

11/25 19:07, , 268F
其實看了一串推文下來,很多意見都是可以等投票結果出來再
11/25 19:07, 268F

11/25 19:07, , 269F
做討論的耶~~
11/25 19:07, 269F

11/25 20:47, , 270F
我首先為對p板主造成傷害 深深道歉 非常對不起
11/25 20:47, 270F

11/25 20:48, , 271F
也為對文具板造成混亂造成抱歉 很抱歉 我以後會謹言慎行
11/25 20:48, 271F

11/25 20:49, , 272F
我表明自己立場 我偏向可以修改板規 但是若無修改
11/25 20:49, 272F

11/25 20:50, , 273F
我也完全接受 禁止不公開 對板主而言方便 對板友也安心
11/25 20:50, 273F

11/25 20:51, , 274F
因為溝通不良 導致彼此情緒上來而更加混亂 很對不起
11/25 20:51, 274F

11/25 20:53, , 275F
若大家能多提意見 我們應該會有更多討論面向
11/25 20:53, 275F

11/25 20:54, , 276F
也不會變成都只有我們在針對自己想要的結果提意見
11/25 20:54, 276F

11/25 20:56, , 277F
再次抱歉 我想自己管太多了 言盡於此 不會發言了 謝謝:)
11/25 20:56, 277F

11/25 21:01, , 278F
catsrainy板友說實話你不無需跟我道歉的
11/25 21:01, 278F

11/25 21:02, , 279F
但希望你能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意見被接納&實施
11/25 21:02, 279F

11/25 21:03, , 280F
而板主無法對每個意見都全部接受,有些事情也不是板規
11/25 21:03, 280F

11/25 21:03, , 281F
隨板友們意見更改就無其他問題(這部份可能要當板主才
11/25 21:03, 281F

11/25 21:04, , 282F
會懂,或是要常去看站務/組物相關版面才會知道)
11/25 21:04, 282F

11/25 21:04, , 283F
不過,你若真的有意願為文具版盡一份力,請報名吧!
11/25 21:04, 283F

11/26 07:13, , 284F
老實說,我覺得板主的選項用做參考很適合阿!
11/26 07:13, 284F

11/26 07:13, , 285F
用二分法也是有問題,ex:只把人分成 肉食主義 & 素食主義
11/26 07:13, 285F

11/26 07:14, , 286F
這樣中間的雜食主義,要因為有吃肉or吃菜就分到任一邊嗎?
11/26 07:14, 286F

11/26 07:15, , 287F
而且真的投票結果出來,有catsrainy說的情況時,板友+板主
11/26 07:15, 287F

11/26 07:16, , 288F
也能看投票結果來確認是否要因為該情況進行彈性空間吧
11/26 07:16, 288F

11/26 07:17, , 289F
在結果沒出來前一直逼問,真不知道在逼問什麼?
11/26 07:17, 289F

11/26 07:23, , 290F
(補一下二分法那邊) 都會希望自己的群組人數多,所以中間
11/26 07:23, 290F

11/26 07:24, , 291F
派的(ex:雜食),都會被極端兩派(肉食or素食)想當成自己派
11/26 07:24, 291F

11/26 07:27, , 292F
的人數,但中間派要因此就被逼只能選一邊站嗎?
11/26 07:27, 292F
文章代碼(AID): #1GiBMhmx (statio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