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台中市101學年度特殊教育班級節數問題
看到公告說101學年度台中市要實施新的教師授課節數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時數實施要點"
自101年8月1日生效,因為我是國中,所以就國中的方面來問:
之前有公文說一個班總授課節數要50節,
(公文連結只找到這個
http://210.71.166.88/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03&Itemid=36
2012/01/02, Monday
配合101年度教師所得課稅,身心障礙班教師調整授課節數及相關配套措施案,
教育局特教科已正式行文至各校,請自行參考公文。)
所以從101年1月起~7月應該都有用兼課(一個班多6節)補足,
新的授課節數一個班三個老師加起來是44節,
所以下學期是否還要符合一個班級50節的規定?
補公文連結 http://www.tc.edu.tw/news/show/id/23286
(一)有關本市101學年度起身心障礙類集中式特教班教師授課節數如下:
1、國中:14(導師)+14(導師)+16(專任)=44節
(二)有關本市101學年度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授課節數如下:
1、身心障礙類:
(1)國中:12(導師)+16(專任)+16(專任)=4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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