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課程綱要修訂文件
昨天學校給我們一份資料式有關特教課程綱要修訂的詳細文
裡面大抵就是說到我們的六大領域改成九年一貫的七大領域
可是我感到很疑惑的是
認知功能輕微受損或嚴重受損的都仍應參照九年一貫課綱之七大課程為架構,
再參考「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能輕微/嚴重缺損學生之應用手冊」加以修改
他甚至舉一個實例:
一個13歲的七年級生,即使其目前能力連數學二位數加法都無法完成,
其IEP目標仍應參考國中部分之能力指標做為擬定IEP之依據,如果差距太大,
可僅學其中之基本概念,EX數線,比例、一元一次方程式、方根等,
其他則可改用符合其年齡的功能性數學課程與教材。
我的疑惑是,特教不是以生活、實用為主嘛?
很多中重度的學生我要怎麼這樣的目標進行教學?
連生活自理都有問題的學生,要怎麼跟的上他生理年齡的課程目標?
第二,我孤狗了一下,
我實在找不到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能輕微/嚴重缺損學生之應用手冊
請問有誰知到哪邊可以找到這個東西嗎?
謝謝大家的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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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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