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段考時考場地點的問題

看板sp_teacher作者 (共鳴 x 3)時間12年前 (2011/10/27 20:17), 編輯推噓7(7015)
留言2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As title 想請教各位老師 原PO的學校(臺北市)只有資源班 目前段考是只要該科在資源班上課的學生都叫來特教組考試(原班卷) 可是這些學生很大一部份其實是沒有特殊考場需求的 因此想在特推會中提出讓沒有特殊考場需求的學生回歸原班考試 但為了要說服部分堅持特殊生如ADHD,自閉症在原班考試時 會影響到一般生考試權益的普通班教師接受 (雖然這些學生除了國英數之外其他科都在原班考試早就證明不會影響其他學生) 因此想問問看有沒有什麼法源依據可以加強我的立場 目前我找到兩條感覺不痛不癢的實施辦法 1.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第 4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 程及學習時數,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為之。 前項課程之調整,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 2.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第 3 條 各校對於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應遵守下列原則: 一 應以滿足學習需要為前提,提供最少限制之環境為原則。 二 應盡最大可能使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共同接受適當之教育,並協助 其參與校內外活動為原則。 想請板友們能否幫忙找找更有力的法規 或是校內評量設置特殊考場的法源依據 感謝各位<(__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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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是依據基測考場服務的標準,基測有提供的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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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依據基測是否提供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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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輔會的鑑定公文一定會有寫要不要給某生特殊考場需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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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就依照鑑輔會的公文記載為準提供 怎麼會有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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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所有縣市的鑑輔會公文都會記載嗎?不是校內特推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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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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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鑑輔會在鑑定學生資格時 要不要給特殊考場服務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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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如果有註記 當然要提供 沒有註記...就校內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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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沒有註記就是代表該生無此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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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碰到的問題就是沒有註記的學生普班師也希望他們出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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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違法的 可是又找不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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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可以反過來說 你可以說:「我們只服務鑑輔會核可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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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服務的學生」這樣就絕對站得住腳 他們再吵 就拿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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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會的公文出來給他們看 說你看 XXX有此服務 但YYY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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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服務 因此特教組「依法對XXX提供服務」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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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如果普通班老師強烈認為學生真的有需要 那就開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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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會議,把會議記錄和決議寫在IEP上面 每個學生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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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會議上一個一個提出來認真討論 如果普通班老師夠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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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就會來和你們認真開會來決定這件事情 如果他只是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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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那就很抱歉!我們特教組是依法和依公文在辦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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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習慣出來考試 但之後基測不符特殊考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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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無法適應考試環境 因而考差或違規 謹慎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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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gKl63Y (sp_teacher)